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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14日举行吹风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会上,徐宏才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会注重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增进社会福祉。他指出,《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过连续多年的调整,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已经从2007年设立之初的10%、5%、暂缓三年收取和免交等四档,逐步提高到目前的25%、20%、15%、10%和免收等五档,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20年提高到30%。自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建立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几年调入力度逐年加大,今后会进一步提高,体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要求。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将实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主要考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后,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有一部分视同缴费形成的资金缺口,不符合社保精算平衡的原理。这种缺口不宜简单的通过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的方式去解决,否则会将这部分的负债转移给下一代人,不尽公平。将部分国有资本权益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有利于解决代际公平问题和缓解未来养老金缴费的压力,也体现了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要求。
《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国企国资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财政部将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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