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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扶贫效益分析。根据基于农业设施项目的商业模式方案,结合造价分析和资金投入分析成果,明确本类开发模式对应的贫困户获益方式以及实际可获得的年度可支配收入,测算本省扶贫效益总额。
四、政策保障措施
结合各试点县方案,提出本省地方政府拟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本省配套的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规模、财税政策、专业化服务体系、电网配套、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统筹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落实和稳定实施。并提供各项已出台或拟出台的支持政策、方案或相关支持性文件。
其中,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可参考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五、有关建议
结合本省(区)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政策与技术建议。
附件2:
XX县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试行)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1、自然地理概况。本县地理位置概况。
2、贫困现状分析。本县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户规模及分布,实际贫困水平,其中已享受低保人口/户规模及享受的补贴金额。
3、社会经济状况。本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经济现状。
4、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本县能源资源储量、土地利用现状以及能源电力发展现状。
5、交通运输条件。结合本县周边公路建设与道路规划,简述本县交通运输条件。
(二)工作目标
根据本县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规模及分布,结合地区社会经济状况、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交通运输条件等基本条件,提出本县光伏扶贫总体目标与拟解决贫困水平。
二、光伏扶贫技术发展模式
按照通知对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本县贫困地区现状及对光伏扶贫的需求、建设条件,以因地制宜、统筹考虑为原则,提出本县拟采用的技术模式,及对应模式特点等。三、基本建设条件
(一)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
1、基本资源条件。根据太阳能资源普查成果或长序列太阳能辐射量观测数据,对本县的太阳能资源基本条件进行描述,原则上地区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应不低于4500MJ/m2。
2、屋顶及其他附着物建设条件。摸清当地贫困户居住房屋结构型式(如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等)、屋顶结构型式(如钢筋混凝土现浇平屋面、预制板平屋面、瓦坡屋面、夹芯板坡屋面等)和屋顶面积,明确可采取的户用系统安装方式(屋顶平铺或固定倾角安装、院内空地安装),提出依托建筑物可承载的光伏建设类型(如平铺方式、固定倾角方式、薄膜方式等),确定户用系统安装容量,并附典型户用系统拟安装现场图。
建议对于钢筋混凝土现浇平屋面,屋面活荷载不小于2.0kN/m2;钢结构压型钢板坡屋面,屋面活荷载不小于0.5kN/ m2,其他屋面型式参照;3KW系统需要的屋顶可利用面积不低于24 m2、5kW系统需要的屋顶可利用面积不低于40m2。
3、交通施工与其他条件。对本县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的交通运输及施工条件进行描述,主要包括公路运输条件、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的场地条件等;提出本区域内的适应户用并网系统建设运行的人才、装备等技术储备条件。
(二)基于荒山荒坡的各种规模光伏电站模式。
1、基本资源条件。根据太阳能资源普查成果或长序列太阳能辐射量观测数据,对本县的太阳能资源基本条件进行描述,原则上地区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应不低于4500MJ/m2。
2、电站场址基本建设条件。梳理试点县范围内地形特点、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费用条件,重点包括平原及浅山丘陵地形面积及分布、未利用地等可开展光伏电站建设的土地类型的面积、土地利用费用有关规定等。提出可利用土地面积、地类、利用现状以及县国土及相关部门的初步确认。根据建设需求初步明确适合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的场址范围、土地地类、土地使用费用政策,并附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