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5-06-11 08:34:0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民政部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比上年 非公募 社会生产力 社会活力 统计公报 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 社会管理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3.7万个(其中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机构1.6万个);床位613.6万张,比上年增长16.5%;每千人口平均拥有社会服务机构床位4.5张,比上年增长15.4%;收留抚养334.9万人,比上年增长3.8%。

图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

  表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

单位:万张、张

指标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床位数

269.6

300.3

326.5

349.6

396.4

449.3

526.7

613.5

每千人口床位数

2.04

2.26

2.45

2.61

2.94

3.32

3.87

4.49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94110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33043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8927个,互助型的养老设施40357个,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783个;各类养老床位577.8万张,比上年增长17.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7.2张,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187.5万张;年末收留抚养老年人318.4万人,比上年增长4.2%。

2.提供住宿的智障与精神病服务。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54个,拥有床位8.0万张,比上年增长8.1%。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6个,床位数4.9万张,比上年增长8.9%,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0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8个,床位数3.1万张,比上年增长6.9%,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5万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服务。全国共有儿童收留抚养救助服务机构890个,拥有床位10.8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5.9万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545个,床位9.6万张,比上年增长10.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345个,床位1.2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未成年人17.0万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全国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622个,床位17.0万张。其中救助管理站1949个,床位9.9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动人员351.7万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99.5万人次,不在站救助52.1万人次;安置农场13个;军供站327个,床位3.7万张;其他收留抚养机构333个,床位3.3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1.6万人。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558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1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8.0万个,老年学校5.4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33.1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4.9万个。

图4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表4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单位:万人、%

指标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60 岁以上人口

15340

15989

16714

17765

18499

19390

20243

21242

比重

11.6

12

12.5

13.26

13.7

14.3

14.9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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