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非京籍入学需父母暂住超半年

发布时间: 2015-04-07 09:13:56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黄颖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父母一方 非物质文化遗产 区教委 儿童父母 暂住证 特长生 电脑派位 小升初

■ 新闻背景

非京籍儿童入学 7区县提“本区社保”

5月1日,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将正式启动,目前各区县也在陆续公布相关工作方案。

截至昨日,共有昌平、通州、东城、大兴、房山、门头沟、石景山等7个区公布了非京籍儿童入学方法。

●通州区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原则上将非京籍儿童派位到有接收条件的区直小学入学。

非京籍儿童入学需要的材料中,应包括在该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时间为2014年1月至今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

●东城区非京籍儿童父母一方须在该区缴纳社保且居住在该区,暂住证和社保起始日应在今年4月3日之前。

●房山区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应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在本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费的证明,也就是要求非京籍儿童父母一方在该区缴纳社保即可。

●石景山区要求父母一方在石景山区工作、并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社保缴费和暂住证起始时间不晚于今年3月20日。

●大兴区自有房产的交房日不得晚于今年8月31日,非京籍儿童父母均有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父母的暂住证制办时间在今年4月30日前。

●门头沟区区教委明确要求,非京籍儿童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且父母一方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并提供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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