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实录

发布时间: 2015-03-09 16:59:1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立法法修改

AFP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希望您能够给我们介绍一下关于反恐法的进展,反恐法是否会在此次大会期间通过?另外,我也想请问各位是否可以介绍一下在法律中关于言论作为一种恐怖主义活动的相关规定?

2015-03-09 16:19:07

王爱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反恐法是根据我们国家反恐斗争的需要,根据国际反恐形势出现的新问题,结合我国反恐工作的实际制定的。关于反恐法的审议进程,反恐法草案在去年10月份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今年2月份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我们的法律一般原则上要通过三审,才能正式颁布实行。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反恐法草案没有提交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对反恐法,我们将根据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适时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谢谢。

2015-03-09 16:19:33

人民日报、人民网和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也是关于立法法的,民主立法是我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请问立法法对此有什么具体的体现形式?如何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有序参与到立法进程过程当中?如何能够使我们的立法尽可能多地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谢谢。

2015-03-09 16:21:18

武增: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关于在立法过程中如何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实现公众广泛而又有序的参与,这是立法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也是永恒的课题。刚才我给大家介绍了,在立法过程中要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同时公众参与、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在立法过程中听取群众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期盼,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应有之意,也是我们立良法的一个要求。

目前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环保以及袁杰主任介绍的食品卫生、社会保障等事项上,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很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所以检验一部立法是不是一个好的立法,就是要看它是不是能够反映人民的利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这个问题上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这次立法法的修改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和程序:一是在全国人大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时要广泛征集意见,使最初的立法项目和立法动议能够来自人民群众的呼声。二是法律草案在常委会审议以后要广泛地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以往我们这方面已经做得很多了,媒体的朋友们都有印象,2006年的劳动合同法当时有19万多条意见,其中65%都是来自基层的劳动者。预算法修改2012年在公布法律草案时收到了19000人次的意见,有33万条。本届以来,也就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来已经有19部法律公开征求意见,这对于我们拟订法律条文,使法律条文更加科学合理,都是非常有帮助的。三是常委会在审议法律案的过程中,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采取一系列开门立法的方式,比如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来自基层有关群体代表的意见,听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意见,听取专家的意见。四是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起草工作,或者是委托这些专家、学者、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起草。

此外,在今年我们还会建立更广泛实现公众有序参与的制度,比如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还将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等等,能够更好地汇集民意、集中民智。总而言之一句话,在我们的立法过程中必须有人民在场,不能让人民群众缺席。谢谢。

2015-03-09 16:21:45

光明日报和光明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光明日报和光明网的记者。我们注意到一个现象,现在有一些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之间存在一种相冲突的现象,但是这一次的立法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赋予地方更多的地方立法权,让284个设区的市都有地方立法权,这样一来是不是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的冲突的现象会更加严重呢?如何来维护多数法制统一和权威?谢谢。

2015-03-09 16:22:36

郑淑娜: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您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因为维护法制统一才能保证我们的法律能够正确有效地实施。这一次立法法修改,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这一次修改立法法的一个制度上的重要变化,给了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以后,大家会担心,如果他们有了权,立法主体多了、立法层次多了,怎么来保证法制的统一,怎样来避免立法的过多过滥,以及有的地方甚至变为长官意志,大家是有这个顾虑的。这个规定在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这样的一个疑虑。如何防止出现上述的情况?我们现在立法法修正案可以说是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建了几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现在修正案的规定,这项工作要稳步推进,考虑到设区的市的数量比较多,还不止是235个,实际上大家注意到,我们还给了30个自治州地方立法权,按照现在修正案草案的规定还有3个地级市,就是广东的东莞、中山和甘肃的嘉峪关。这么多的市都有了地方立法权,但是地区之间的差异还是很大的,我们提出叫做“全面赋权、稳步推进”。怎么稳步推进?立法法修正案规定了,要求省一级人大常委会要根据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以及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这些因素来综合考虑确定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不是说一股脑的一下子全部放开,叫稳步推进。

立法法修正案对这些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作了一定的限制,限定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这样几类事项。这之外的事项怎么办,还要执行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这是第二道防线,不全部放开。第三道防线叫必须遵守不抵触原则。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第四道防线,要报批准才能实行。设区的市制定出的地方性法规要报省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实行。省一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现在立法法的规定,要对报送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是不合法的,就不批,要退回去。

最后一道防线,前面四道防线都没有出现问题,还出现违反上位法的时候,还有一个备案审查制度,规定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报备案。地方性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要报国务院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审查这些规定时,发现有违法情况的,要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纠正。谢谢。

2015-03-09 16:23:00

钟雪泉:

今天的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2015-03-09 16:26:48

中国网:

中国网网上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关注!

2015-03-09 16: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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