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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焦梦)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近日在北京共同举办“贫困村灾后重建与韧性发展评估研讨会”,发布了灾后评估结果,专家组认为面临多重叠加风险的贫困村灾后仍需在政策、金融等领域进行特殊扶持。
2011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灾区贫困村的发展进入重建后阶段。2014年,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汶川地震灾区贫困村恢复重建开展后评估。
评估报告显示:受灾贫困村住房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户住房质量得到有效恢复和显著提升;贫困村农户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得到全面恢复和改善。然而,由于贫困村发展长期滞后,基本的回复重建任务完成后投入有限,部分农户的生活设施(如饮水、入户路等)仍未获得改善;农户生计活动全面恢复,生产发展能力有所增强,但在后重建时期贫困村的一些种养业产业化发展收效不明显,村庄农业发展仍缺乏可持续动力机制;村庄公共服务建设基本完成,但存在投入不平衡问题。
调查分析还表明,灾区贫困村的后续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
首先,获得提升的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缺乏长效的管护和维修机制。灾区贫困村自然灾害较多,一些贫困村恢复或是新建的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其次,贫困村后续产业持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因为农户重建后债务负担比较重,大多数农民选择外出务工偿还债务。贫困村劳动力外流现在重现,村庄产业发展缺乏人力资源保障。二是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农民既要要懂生产,更要懂市场。缺乏市场经验丰富、农业技术过硬的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管理,导致了一些贫困村后续产业发展探索中收效不明显,产业营利困难甚至失败。三是贫困村灾害较多,容易形成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叠加,加大了贫困村后续产业发展的风险。
专家组提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推动受灾贫困村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一是要加大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向汶川地震灾区贫困村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防止灾区贫困村农民返贫或陷入更深贫困;二是要注重探索并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相结合机制。将防灾减灾全面纳入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等各项专项扶贫工作,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保险机构在贫困村创新保险产品和保险机制,为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提供保险服务;三是要通过金融服务、帮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贫困村内源发展活力。培育和扶持社区产业发展“带头人”,通过机制创新建立贫困农户与“带头人”的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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