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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荣昌县双河中学德育处保卫科科长颜台模大操大办其父亲生日宴,并收受礼金,被免去德育处保卫科科长职务,全县通报批评。
2.荣昌县昌州街道村居管理所工作人员周时英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丰都县第二中学教师安胜学、祝旭、张洪波、彭龙4人打牌赌博,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四川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资阳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明化,公款超标准接待宴请相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报销接待费用以及对其乘坐的车辆进行豪华装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自贡市贡井区工商局副局长魏炜公车私用、驾车肇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成都市高新区实验中学组织部分教师公款出国(境)旅游,校长潘先根、副校长曹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贵州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黔东南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梁宏武上班时间玩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黔东南州天柱县统计局业务股股长李文吉上班时间玩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黔南州惠水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韦永国上班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黔南州三都县农工局农技站站长周从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黔西南州册亨县人大副主任黄吉飞为儿子大办结婚酒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被没收。
6.黔西南州贞丰县北盘江镇林业站站长左祖伦违规操办乔迁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黔西南州兴仁县新闻中心副主任龙江上班时间上购物网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
陕西省陕西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西安市阎良区西飞一小党支部书记宋战胜和副书记王玉琦,因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2.咸阳市渭城区周陵财政所所长任小卫,因举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铜川市坡头工业园区安监局局长张建,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渭南市韩城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韩双城,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汉中市洋县普法中心主任兼公安局长吴金铎,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6.安康市汉滨区拆迁办主任史洪安,因违规购买超标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商洛市商南县棣花镇卫生院医生贺战利、彭乐、赵文彬、冯书民,因违反工作纪律,贺战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三人责令纠错。
8.榆林市定边县水务局防汛办副主任郭磊,因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榆林市米脂县十里铺乡政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杜欢,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关系。
10.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戴丰年,因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甘肃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天水市秦州区中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董淑珍、石小勇、吴小欣、李爱爱,重新街社区工作人员毛丽霞、张爱丽、贾彦霞、吴秀琴等人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居民贾某某一家冒领低保金。以上8名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2.庆阳市环县小南沟乡陈掌村党支部书记刘世怀、村主任吴宗耀,套取整村推进项目、坡改梯项目、社会救助等资金。刘世怀、吴宗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世怀被免去陈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3.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寺里田村党支部副书记郭世利,弄虚作假套取危房危窑改造专项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团结社区党支部书记龚怀珍,以办理廉租房等名义向群众收取费用,违规占有廉租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齐家镇干部秦旭龙,冒用群众名义获取少生快富项目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青海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海东市平安县经济和旅游商务局工作人员池玉芬上班时间上网看电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通报处理,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经济和旅游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贺吉录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植云受到诫勉谈话。
2.海南州贵南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县环林局、县卫生局、县移民安置局、县国土局等6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张贴标识,受到通报处理。(青海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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