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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5月26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发表了《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人身权利的保护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保护水平的最重要的标尺之一。2013年,中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采取专项行动打击拐卖犯罪、查找解救被拐妇女儿童,依法惩处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完善冤假错案防止、纠正机制,多措并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民人身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在中国,实行了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在特定条件下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的施行和刑法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劳动教养制度的作用逐渐被取代,劳动教养措施的使用逐年减少。自2013年3月起,各地基本停止使用劳动教养。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并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制定实施《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全国共侦破拐卖妇女案件5,126起、拐卖儿童案件2,765起;利用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信息系统为631名儿童找到亲生父母。制定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严厉打击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395人。
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等权利得到特别保护。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和尽可能限制非自愿医疗原则,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强迫精神障碍患者从事生产劳动。
依法惩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201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500,055人,提起公诉580,485人。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2.5万人。
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201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等文件,深化错案预防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全方位、全过程、即时性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当606件,监督纠正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2,153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89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2,873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监督纠正超期羁押432人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共548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最多的司法解释。非法证据排除、上诉不加刑等保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原则得以细化落实。201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应当排除;未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并对在申诉中发现的冤假错案,依法予以再审改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羁押者的人身权利得到更好保障。2013年,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办案区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实行讯问询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实施新的《看守所建设标准》,深入推行看守所医疗卫生社会化,要求所有看守所都要向社会开放,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人民检察院按照“全面、全程、全部”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针对生产生活领域存在的威胁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安全的因素,国家加大了相关工作力度。立法部门针对人身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了相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和报废制度等,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执法部门持续强化全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排查治理隐患681.5万项,整改率97.9%。加大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力度,查处重特大事故44起,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09天,并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火灾、矿难等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066人。国家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制定实施有关司法解释,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各级检察机关全年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0,5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78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2,082件,判处罪犯2,6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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