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人民法院要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2014年03月10日16: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减刑 假释 开庭审理 工作报告 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 暂予监外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摄影/人民画报 徐迅



中国网3月10日讯 (记者李智)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周强表示,2014年,人民法院要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力度,确保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和资源环境审判机构建设。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