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2012年02月20日09:3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贺国强 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反腐倡廉

三、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既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党代会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严把代表政治素质关。做好党代会选举工作,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换届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对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肃换届纪律,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换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情况的检查,为推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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