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冲垮了污水处理责任底线?

发布时间: 2015-07-26 10:30:29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 陈媛媛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污水处理厂 报告 印染污水 污染负荷 环境执法 报告

2008年~2013年6年间,各地先后建成的3622家污水处理厂,对违规的监管记录达到了惊人的4961条,平均每家污水处理厂就约有1.4条,印染污水排放量大的江苏、浙江问题更为集中……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绿色江南、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朝露环保、环友科技等5家民间环保组织日前在京发布第Ⅳ期纺织业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印染废水集中处理机制存在显著缺陷,建议多方合力完善集中处理责任制,守住污水处理的底线。

集中治理导致集中污染?

通过对监管数据、在线监测数据的分析,以及在浙江、江苏部分地区的实地调研,《报告》指出当前的印染废水集中处理中仍存在显著缺陷。在相关地区的水环境本已面临很大污染压力的情况下,杭州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凯发新泉水务(常熟)有限公司、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承担印染污水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在近年来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排放问题。

集中处理是指城市或工业园区通过市政排水管网,将区域内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的模式。这种模式既节省环保投资,提高处理效率,又可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现代化管理,因此有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有利于城市规划和产业整合。

但是,如果对集中处理方式监管不力,会出现集中污染。民间环保组织的调研结果显示,大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排放不能达到标准,变成了集中污染源。

2013年12月4日,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色江南等7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合发布的绿色选择纺织Ⅲ期报告曾记录了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存在的超标排放情况,现场调研的发现更加触目惊心:排污口水声隆隆、水体黑红,靠近后热气袭面、污水气味刺鼻,排放量非常“壮观”,泡沫伴随污水流出数公里之远,污水颜色与钱塘江江水形成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时至今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根据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公布的数据,临江污水处理厂在2014年1月1日~11月20日间,COD时均值累计超标58次,氨氮超标873次。

部分上市公司和国际企业的污水处理厂也同样问题频发。污染地图“绿色证券”数据库显示,凯发新泉这一被誉为亚洲一流的水处理企业,其下属关联方竟存在多达33条的环境违规记录。

在存在超标排放记录的污水处理厂中,相当一批都接纳工业废水,部分污水处理厂甚至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工业废水通常具有污染物浓度高、成分复杂、可生化性差等特点,而不少地区把处理厂当“泔水桶”,各种类型的污水不加选择地全部接纳,从而导致“消化不良”,污水处理效率大大降低,最终出现废水排放超标的情况。

预处理责任难以厘清?

为应对纺织印染行业对部分地区带来的水污染压力,2013年以来,国家大幅加严了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新标准的出台旨在解决纺织印染行业产能过于集中、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的问题,通过加严标准,遏制集中处理造成的集中污染,同时达到国家对纺织业大幅度节能减排的要求。

然而,新标准实施近两年,依然有大批印染企业不能达到间接排放标准。对印染行业来说,直接的挑战在于资金投入、土地空间和改造时间的不足。

而更大的争论在于,废水纳管排入集中处理设施的印染企业,是否应该为其间接排放承担责任。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印染企业纳管排放带来的污染责任应该全部由接收废水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承担,呼吁放宽间接排放标准。现实情况是,若没有纳管企业的配合,集中污水处理厂很难保证对污染物进行充分处理。处理厂的规模和处理类型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地处理不同类别和流量的污染物。

环境保护部在11月5日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将专门服务于纺织染整废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间接排放标准确定为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间接排放标准确定为150mg/L。

回应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反复要求,在绍兴柯桥、湖州长兴等印染产业密集地区,开始建设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意在以更宽松标准接收周边企业印染废水。

而民间环保组织的调研结果则显示,印染废水集中处理存在严重问题。集中处理的技术和能力都不是万能的,由于责任不清,导致对预处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进而导致污水接纳量超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实际上带来的是污染集中排放、环境集中污染。

民间环保组织担忧,如果纳管之后,这些污水处理厂不能很好地负责任处理,有可能导致下一轮的集中污染,或者是更严重的集中污染。

民间组织认为,仅由集中处理厂承担排污责任的观点,并不能帮助解决中国的水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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