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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
组织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总体规划》和《海南省“绿化宝岛”行动城乡园林绿化规划(2012-2015)》等专项规划,2012年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66.7万亩,其中:已完成海防林造林1.9万亩,河流水库绿化6.1万亩,生态经济林造林38.1万亩,通道绿化4.5万亩,城镇绿化5.5万亩,村庄绿化10.6万亩。积极推动采空矿区复垦绿化,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至2012年底,已完成治理项目10个,完成治理面积1527.21亩。积极推进全省5700公里省养公路建设生态公路,省养公路共植树及绿化17805亩,育花苗、树苗共205.1万株。
●强化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
组织开展中部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工作,推进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项目建设,保护中部山区生态屏障。组织编制天然林工程二期省级实施方案,与11个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签订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中部山区的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财力性补偿力度,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17元提高至20元/亩/年,全年补偿资金额度达到249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