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本年度西安市河流的主要污染物依次为: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其污染分担率分别为:29.68%、25.94%、15.53%、10.03%、7.74%、4.84%,6项主要污染物的污染负荷为93.76%。与上年相比,6项主要污染物中除化学需氧量项目污染程度与上年相比略有加重外,其余5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均有不同程度的减轻。在30个监测断面中,6项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值均出现在53#丈八沟断面。污染物仍以有机类污染为主,重金属类污染相对较轻。
2012年排污渠系4个断面的水质全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均为劣V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121#小北门的水质污染状况有所加重,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上升了39.70%,其余3个断面(76#北石桥、92#贾家滩、100#西兴隆)水质污染均有所减轻,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9.57%、44.33%和55.71%。排污渠系整体水质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由重至轻依次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挥发酚,除挥发酚外其余5项主要污染物浓度的最大值均出现在76#北石桥断面。
景观娱乐用水的2个监测断面均未达到其功能区划分类别。130#兴庆湖湖心断面水质为Ⅴ类水质,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140#荆峪沟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
4个“城考”断面(24#灞河口、34#严家渠、130#兴庆湖湖心、140#荆峪沟)的各项“城考”项目均分别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Ⅲ类、Ⅳ类和Ⅳ类标准。
2012年西安市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总量为39256.4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3732.6万立方米,地下水5523.8万立方米,全年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地4个监测点位的所有项目全部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
河流源头的19个监测断面中,有13个断面(黑峪、田峪、涝峪、太平峪、祥峪、沣峪、太乙峪、岱峪、辋川、清河、流峪、灞源、石头河)未达到其功能区水质划分类别,其余6个断面水质均达标。与上年同期相比,9个断面的水质污染有所减轻,它们是:太平峪、石砭峪、太乙峪、小峪、大峪、库峪、汤峪、辋川和清河断面,综合污染指数降幅均在1.84%~40.72%之间,其余10个断面的水质污染状况均有不同程度地加重,其中岱峪断面水质污染加重最为明显,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上升了131.34%,其余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增幅均在2.08%~45.54%之间。河源整体水质污染加重,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相比上升4.57%。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镉和石油类。
综上所述,与2011年相比,全市13条河流中7条河流水质好转,6条河流水质污染加重。河流整体水质污染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河流水质污染状况由重至轻依次为:皂河〉新河〉潏河〉滈河〉浐河〉灞河〉黑河〉临河〉渭河〉涝河〉辋川河〉沣河〉零河。全市30个监测断面中,有5个断面水质达标,其余25个断面水质均未达到其功能区划分类别。河流主要污染物依然为氨氮、挥发酚、石油类、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属有机型污染。
排污渠系4个监测断面中,小北门断面水质污染状况加重,其余3个断面水质好转。排污渠系整体水质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由重至轻依次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挥发酚。
4个“城考”断面(24#灞河口、34#严家渠、130#兴庆湖湖心、140#荆峪沟)的各项“城考”项目均分别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应标准。
2012年西安市4个饮用水源地的所有监测项目全部分别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全年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2年西安市河流源头的19个监测断面中,有6个断面达到其功能区水质划分类别。与上年相比,9个断面的水质污染减轻, 10个断面的水质污染加重。河源整体水质污染加重。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镉和石油类。
◆ 声环境质量监测
2012年度对西安市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及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例行监测。
1、功能区噪声监测
2012年度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为陕西宾馆、建筑科技大学、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高压电瓷厂、搪瓷厂、西五路8个点位,分别代表5个类型区域,其中陕西宾馆代表特殊住宅区;建筑科技大学代表居民、文教区;东六路、省气象局、钟楼代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高压电瓷厂代表工业集中区;搪瓷厂和西五路代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四次。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五个区域中,昼间噪声除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超标外其余三个功能区全部达标。特殊住宅区和居民、文教区昼间噪声分别超标0.8 dB(A)和0.3 dB(A);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分别低于国标2.7dB(A)、3.3 dB(A)、5.6dB(A)。夜间噪声均超标,超标最严重的功能区是特殊住宅区的夜间噪声,超标6.6dB(A),其余依次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居民、文教区、工业集中区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噪声分别超标4.0dB(A)、3.9dB(A)、1.9dB(A)和0.1dB(A)。
2012年度特殊住宅区的昼间、夜间和昼夜间噪声均高于2011年度,涨幅在1.3-1.6dB(A)之间;居民、文教区的昼间、昼夜间噪声均低于2011年度,降幅在0.1-0.8dB(A)之间,其夜间噪声高于2011年度0.5dB(A)。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夜间和昼夜间噪声,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两侧区的昼间、夜间和昼夜间噪声均低于2011年度,其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降幅在0.8-1.9dB(A)之间,工业集中区降幅在2.6-3.9dB(A)之间,交通干线两侧区降幅在4.1-5.9dB(A)之间;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昼间噪声与2011年度持平。从污染程度趋势来看:特殊住宅区噪声污染程度稍显加重,居民、文教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两侧区的噪声污染程度减轻。2012年度功能区噪声与2011年度相比,噪声污染整体有所减轻,与国标相比,昼间噪声除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达标外,其余两区均超标,夜间噪声全部超标。夜间噪声污染管理和治理工作已成为噪声污染防治的重点和难点。
2、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本年度道路交通噪声网格布点为156个,实测点位为155个,监测道路总长204.02公里,平均路宽26.1米,平均车流量为3296(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8.2分贝。本年度平均车流量比2011年增加了20(辆/小时),道路交通噪声比上年略有下降,按照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划分属于较好,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
3、区域环境噪声监测
2012度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网格布点200个,实测200个,平均等效声级为55.3分贝,与上年相同,按照城市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属于轻度污染,变化趋势为污染程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