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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全区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含量,与1986年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为同一水平,属正常范围。
措施与行动
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核技术利用活动
组织开展全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完成了对全区内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的目标,指导核技术应用单位延续和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进一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身辐射安全管理,保障我区核技术应用活动的安全。
紧跟国家新辐射安全要求,完成重要材料修订和编制
2012年,国家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规划和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发布,为适应国家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的新要求,自治区环保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开展辐射监测技术人员及辐射工作人员培训
2012年,举办广西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辐射监测技术人员106人。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7期,培训辐射工作人员958人次。
开展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012年对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正了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存在的辐射安全隐患,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工作
2012年,广西放射性废物库完成了45家单位共计117枚废放射源的收贮工作。
自然生态
状况
生态环境质量
2011年(因遥感解译数据滞后,生态环境评价2011年),全区14个地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68.0~91.4,生态环境质量均在良以上,其中,防城港、梧州、贺州、玉林、桂林、柳州、钦州和贵港等8个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优。全区89个县级评价单元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58.1~85.5,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良级,其中,有25个县市(2010年为29个县)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了优的水平,占比28%。与2010年相比,2011年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下降了1.2个指数。
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环境能得到有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群落结构和面积均保持稳定,处于健康状态;海草床平均密度和分布面积与2011年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仍处于亚健康状态;珊瑚礁生态系统状况较好,处于健康状态。
生物多样性
我区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已发现和命名的陆生脊椎动物共4纲150科1149种,居全国第二位。属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东黑冠长臂猿、白头叶猴、黑叶猴等32种;属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穿山甲、猕猴、冠斑犀鸟等135种。白头叶猴、弄岗穗鹛等10余种属广西特有种。特有物种与2011年比没有显著差异。
全区自然植被有14个植被型,301个群系。已发现和命名的野生维管束植物共计297科、1820属、8562种,居全国第三位。属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18种(类),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62种(类),重点保护植物84种(类)。
自然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小区
截止2012年底,我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50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3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83%。
2012年我区正式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小区94个,面积27.86万亩(1.86万公顷)。全区已建立自然保护小区110个,总面积32.61万亩(2.18万公顷)。
生态公益林
全区区划界定自治区以上公益林面积544.7万公顷,比2006年公益林面积518.5万公顷增加26.2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4.4%。据测算,2012年全区公益林年氧气释放量为6033.9万吨,涵养水源209.5亿立方米,减少水土流失1.91亿吨,植被和土壤年固碳2424万吨。2012年全区公益林的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为4215.1亿元,比2011年3615.1亿元增加了600.0亿元,增长16%。
森林资源
2012年,全区森林面积1458.37万公顷,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20.9万公顷;森林蓄积量6.4亿立方米,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0.2亿立方米;2012年人均森林面积4.8亩,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0.15亩;森林覆盖率为61.4%,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0.88个百分点;林木生长量为5660万立方米,林木消耗量为3670万立方米。
森林灾害
一是森林病虫害。2012年,全区发生并造成较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共有66种,发生总面积544.93万亩(含有害植物),发生率为2.99%,与2011年基本持平(上升0.18%)。二是森林火灾。2012年,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289起。火场总面积4328.61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80.099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54‰。火灾次数、火场面积、受害面积分别比2011年下降17.4%、14.7%和11.7%。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99%,比2011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实现了“三无”,即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无火烧连营事故。
措施与行动
自然保护区建设
2012年1月,崇左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复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邦亮长臂猿、恩城及元宝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了国务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成了16处自然保护区面积及界线确定方案编制工作,其中大平山等10处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全区新建自然保护小区94个。雅长兰科植物等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得能力专项补助资金1780万元,位居全国第一。
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广西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广西第二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均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局评审,并在全国第一个率先全面启动两个“二调”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获得国家林业局高度肯定。岩溶洞穴生物多样性调查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发现并命名新种150种,使中国成为国际洞穴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四大热点区域之一,广西成为中国洞穴生物物种最多的省区。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的拯救保护
编制了《广西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组织开展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海南风吹楠和凹脉金花茶的拯救保护工作,启动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广西火桐和极度濒危野生动物黑叶猴的野外回归试验工作。
生态公益林建设
201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亿元,兑现率达89%,比2011年提高一个百分点。14个地市有中6个市兑现率达到90%以上,其余8个市兑现率在80%以上。
造林绿化
2012年,以“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重点林业工程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全区共完成山上植树造林31.8万公顷(含萌芽更新10.1万公顷)、通道绿化1582.9公里、城镇绿化2006万平方米、村屯绿化1044个,高速公路可视一面坡绿化提升0.1927万公顷,共投资资金约40多亿元。进一步绿化了荒山,增加了森林面积,加快了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
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进展
2012年,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44.4万亩、封山育林49.8万亩、封山护林52.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造林21.8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9.5万亩、封山育林18.1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1万亩、封山育林27.2万亩、植被管护52.8万亩。共投入3.5亿多元
有害生物防控
实施了广西花卉基地病虫害监测检疫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柳州、北海已完成项目施工设计。积极推进了广西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新建项目有广西贺州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萧氏松茎象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广西北部湾红树林虫害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两个,续建项目有广西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一个,总投资900万元。
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
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编制了调查工作方案,落实了调查单位和人员,完成了野外调查。
开展广西北部湾沿海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普查和生态安全调查
配合中国环科院,对我区北部湾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调查与分析,基本摸清了北部湾沿海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的分布范围,掌握了互花米草的扩散趋势,提出了防控对策建议。
加强漓江流域生态保护
深入调查漓江沿岸污染源,摸清排污情况,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建立了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土地和农村保护
状况
土地
根据2012年度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2012年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29万公顷,其中耕地441.6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8%,比2011年减少0.11%;园地109.4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1%,比2011年减少0.11%;林地面积1332.9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09%,比2011年减少0.03% ;草地111.9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比2011年减少0.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0%,比2011年增加0.62%;交通运输用地28.1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比2011年增加2.7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4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比2011年增加0.19%;其他土地108.0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8%,与2011年持平。
耕地
根据2012年度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全区耕地总面积441.63万公顷,比2011年减少0.51万公顷。2012年耕地年内减少面积6964.08公顷,比2011年减少861.08公顷。
水土流失
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81.22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2%。水土流失在全区范围内均有分布,以桂西北石灰岩地区和东南花岗岩地区最为严重。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部分地区有重力侵蚀和泥石流,沿海地区有少面积的风蚀,在桂东南花岗岩地区还存在危害严重的一种水土流失形式——崩岗,据调查,全区崩塌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崩岗达27767座。
石漠化
广西岩溶土地面积12500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35%,涉及10个市77个县(市、区),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2900万亩,占监测区岩溶土地面积的23.1%,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3400万亩占27.5%,非石漠化土地面积6200万亩占49.4%。在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410万亩占14.3%,中度850万亩占29.4%,重度1500万亩占51.8%,极重度130万亩占4.5%。2012年与2005年对比,我区石漠化面积减少679万亩,净减19%,是南方石漠化8省(自治区、直辖市)减少最多的省份,石漠化趋势已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石山区生态环境稳步向好。
措施与行动
严格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全区耕地面积441.63万公顷,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广西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1.33万公顷多20.3万公顷。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耕地保护纳入各市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加强了对各地耕地保护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创新耕地保护机制。积极总结龙州“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模式,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土地整治。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意识。
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
2012年,全区依法批准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5126.0785公顷,落实补充耕地面积15126.078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实行“先补后占”,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用地审批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按项目、按产业政策、按用地定额、按土地投资强度供应土地;通过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位调整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区土地利用方式向节约集约型转变。建立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台帐,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管力度。
积极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
2012年,我区共在65个重点县(市、区)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林业项目共实施封山育林(含植被管护)90万亩、人工造林6万亩,共投入资金1.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亿元,其他0.2亿元。
不断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力度
2012年,我区共投入资金4.5亿元,在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四个重点区域内,对9个市的18个县(市、区)的500个村屯,实施以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集中布点、连片整治、整镇(乡)推进,并将其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任务之一。据测算,项目实施后可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350万吨/年,减少COD排放约0.48万吨/年,减少氨氮排放约0.012万吨/年,新增收运生活垃圾能力2.93万吨/年,并得到无害化处理,项目涉及范围4520平方公里、受益人口约180万人,有效解决村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初步建立示范区域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在示范乡镇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成立环保设施运行维护队伍;在示范村(屯)建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行政村设环保监督员,自然村(屯)设置环境卫生保洁员,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通过对镇村环保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农民群众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开展县域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试点建设
2012年,我区将“村收镇运县处理”试点项目覆盖全区各县,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建设环境友好型省区。截至2012年底,2011年度下达的25个试点县项目竣工率为74%。2012年度下达的50个试点县,也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12年,我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06.06平方公里,其中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7.09平方公里,包括实施坡改梯2354.07公顷,种植水保林4062.75公顷,经果林1027.49公顷,种草15.49公顷,封禁治理16249.58公顷。经过治理的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发展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减少了江河湖库的泥沙淤积,生态环境初步改善。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气候
2012年,全区各地年平均气温16.6~23.2℃,全区年平均气温20.6℃,接近常年,比2011年高0.3℃;各地年降水量835~3248.8毫米,全区平均年降水量1669.4毫米,较常年偏多近1成,比2011年多427.9毫米;各地年日照时数955.9~1994.4小时,全区平均年日照时数1265.1小时,较常年偏少254小时,比2011年少297.2小时。
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
2012年,全区主要气象灾害有持续低温阴雨寡照、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干旱、局地强对流等。全年因气象灾害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57.5万公顷,绝收面积2.3万公顷,受灾人口844.1万人,死亡53人,失踪1人,直接经济损失45.7亿元。与2011年相比,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86.3万公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灾人口减少629.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0.8亿元。
干旱灾害
2012年,全区的干旱灾害主要是百色春旱灾,全区累计有32.1万人和14.3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旱面积16.35万公顷,其中成灾6.87万公顷,绝收0.287万公顷,灾害造成我区直接经济总损失达到5.44亿元。与2011年相比,2012年旱灾造成的临时饮水困难人数和大牲畜分别减少了54.84%和46.24%,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了77.7%。
洪涝灾害
2012年,全区先后发生了13次洪涝灾害,其中由台风影响造成的洪涝灾害4次。2012年的洪涝灾害共造成了653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91千公顷,其中成灾157千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总损失43.788亿元。与2011年相比,2012年的洪涝灾害次数偏多1.6倍,直接经济总损失减少10%,因灾死亡人数减少36.36%。
地质灾害
2012年,全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396起。共造成11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43.94万元。与2011年相比,地质灾害数量减少15起,人员死亡减少20人,受伤人数增加16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961.06万元。强降雨仍然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以降雨、岩土体风化等自然因素引发的占79%;不合理切坡建房、切坡修路、抽取地下水,工程建设、矿山开发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占21%。
措施与行动
2012年,全区因气象灾害导致的伤亡人数为近5年来最少。全年各级气象台站共发布预警信息3225次,发送人次达4.5亿,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累计增加降水约65亿吨,防雹保护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
2012年,全年国家和自治区投入资金2.5379亿元,对449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和开展8个县(市)和3个规划区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完成20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受益人口3万人,保护财产3.1亿元。年内成功预报和避险7起地质灾害,避免了2201人伤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630万元。
2012年,全区累计投入抗旱人数23.24万人次、抗旱机具17760台套、送水车1692辆次,抗旱浇灌面积1.105万公顷次,临时解决了22.88万人和10.5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