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盘锦市棚户区改造开发贷款余额13.7亿元

2013年12月18日16: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辽宁 盘锦 棚户区改造 贷款 保障性住房 金融运行报告 经济金融指标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杨霄霄)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日前发布了《2012年辽宁省金融运行报告》,报告列举了各项2012年辽宁省主要经济金融指标。报告中还提到,2012年金融支持辽宁省盘锦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

盘锦市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试点城市。加快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既是盘锦经济转型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举措,同时更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为加快盘锦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度,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会同地方政府,统筹研究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着力满足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需求。

一是当好“参谋”和“中介”,积极为贷款的供需双方牵线搭桥。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盘锦市政府科学规划项目方案,完善承贷主体、抵押担保等要素,使项目条件能大体符合贷款要求。同时,积极组织银行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考察,深入了解项目资金需求,对项目贷款可行性进行论证。二是召开现场推进会,构建金融支持长效机制。2012 年 9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会同盘锦市政府组织召开“金融支持盘锦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现场推进会”。会上,12 家商业银行省级机构与盘锦市政府签署《金融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战略合作备忘录》,为双方的合作进行了长远规划;7 家银行机构与 20 个项目承贷主体签订了《项目承接意向书》,涉及金额 63 亿元。三是灵活运用政策工具,加强政策引导。对于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多、额度大的银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通过优先办理再贷款和再贴现、安排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等方式给予支持,有效增强了商业银行支持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投放能力。与此同时,盘锦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落实贷款的还款保障,大大提高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

目前,金融支持盘锦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 2012 年末,盘锦市棚户区改造开发贷款余额 13.7 亿元,同比增长 21.8%;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 17.0 亿元,同比增长 20.1%。推进会对接成功的 20 个项目中,3 个项目已全部或部分放款,贷款金额 7.4 亿元;6 个项目商业银行省级机构已审批,正在落实贷前条件,额度 23.95 亿元;其余项目均已上报商业银行省级机构审批。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将进一步完善银企协作机制,推动商业银行拓宽盘锦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根据盘锦市棚户区改造的实际需求,稳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服务水平。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