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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杨霄霄)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日前发布了《2012年福建省金融运行报告》,报告列举了各项2012年福建省主要经济金融指标。报告中指出,福建省沙县金融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1 年 12 月福建三明沙县获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等部委批准为全国 6 个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验区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沙县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指导沙县按照“扶持三农、服务县域、先易后难、突出特色”的原则,选择实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5432”工程,即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上选择筹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5 类组织形式;在金融产品创新上选择打造农村住房贷款、土地流转项目贷款、订单农业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 4 个支农信贷产品;在延伸金融服务上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农户经济档案建档、农户信用评级等 3 个“全覆盖”;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上致力打造民间融资管理服务平台、金融知识宣教平台等两个平台,为改革保驾护航。
沙县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渐趋完善,沙县渝农商村镇银行正式开业;全县设立了 6 家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基金规模 455 万元,已为 110 户农户提供贷款担保 781 万元;率先设立为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沙县沃土农业担保公司,为全国首创。二是金融创新稳健推进,率先在全国探索设立源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搭建农村土地流转的公共服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嫁接金融机构土地流转项目贷款服务,截至 2012 年末,沙县土地流转超过 60%,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土地流转项目贷款超过 1 亿元;统规统建农村住房项目建设贷款和农民购房按揭贷款成功试水,累计发放贷款 2183 万元;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1+N”订单农业贷款累计为 270 多户农户提供贷款 1.06 亿元。三是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实现普惠,全县 171 个建制村全部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实现“不出村”。四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推进,全县农户经济档案及信用等级评定实现“全覆盖”,“信用评定”逐渐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钥匙”。
沙县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示范效应开始显现,福建省政府在沙县召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对全省农村金融服务形成良好促进。 沙县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实践对深化农村金融创新的启示。一是重视整合政府政策资源。农村金融改革是系统性工程,沙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金融、发改、经贸、农业、法院、税务、国土、住建等多部门参加的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农村“金改”提供了机制保障。二是重视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推进改革创新。风险防控是各项改革创新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沙县在改革初期就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以“征信+担保+信贷”模式推进创新,取得实效。三是重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功能作用。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具有信息优势,沙县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中高度重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金融协管员、宣传员的角色,村委会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村级担保基金组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重视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创新,沙县针对当地居民外出经营小吃业,土地流转需求旺盛和离三明城区近,城镇化速度快的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贷款和统规统建农房建设和按揭贷款作为创新切入点,创新因此更具生命力。沙县“金改”的实践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政策引导有力,中等发展水平或欠发达县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空间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