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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
以控制土壤风蚀水蚀和沙尘污染、提高土壤肥力及抗旱保墒能力为目标,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主要依托力量,在我区风蚀沙化严重的农牧交错带和优势农作物产业带的43个旗县区、7个农垦牧场,建设高标准保护性示范区178万亩,新增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4824台、仪器设备2400台,建设机库棚及维修间19.83万平方米,修建机耕道2236千米。工程总投资3.34亿元。
(六)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工程
奶牛、肉牛、肉羊、生猪和禽等养殖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提高机械化水平,加强配套饲草料地建设,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106号)精神,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保障我区乳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2013年,建设2000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总投资80亿元,各级政府投资8亿元。通过建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优质荷斯坦奶牛数量稳定在200万头,使奶牛年单产由目前的平均5吨提高到6吨以上。养殖场(小区)生产的优质生鲜奶占到区内乳业加工企业产能的60%以上。到2015年,进一步提高养殖场奶牛集中度,使优质鲜奶占到区内乳业加工企业产能的70%以上。
肉牛、肉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各地参照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根据肉类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和市场需求,结合养殖场(小区)的新建与提升改造,在农区建设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2000个,年出栏2000只以上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5000个;在牧区建设存栏80头以上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00个,存栏300只以上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40000个。2015年,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出栏的肉牛、肉羊、生猪分别占到全区30%、30%和50%。
双十万标准化池塘健康养殖建设项目。全区实施标准化池塘改造10万亩,新增水产品生产能力1万吨,需资金5亿元。在沿黄与西辽河流域实施宜渔盐碱地渔业开发,新建池塘10万亩,新增水产品生产能力5万吨,需资金15亿元。两个项目共需资金20亿元。通过池塘改造和宜渔盐碱地渔业开发,提高国土资源利用率,提升全区水产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现代化渔业发展。
(七)草牧场建设及畜牧业示范工程
加大对天然草原保护及草牧场建设的投资力度,规划总投资311.19亿元。重点实施:
退牧还草。继续加大天然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巩固建设成果,延长禁牧休牧补贴周期。建设总规模为17300万亩,其中禁牧9515万亩,休牧7785万亩,补播改良6920万亩,人工饲草料地540万亩,棚圈270万平方米,储草棚100万平方米,监理体系34处。
风沙源治理。继续巩固和加大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建设项目,建设围栏封育10037万亩,划区轮牧2290.24万亩,人工种草4393.33万亩,饲料地261万亩,新建棚圈3451万平方米,青贮窖1118.58万立方米,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6.12万台套。
禁牧休牧轮牧。启动实施阶段性禁牧工程。对退化严重的草原实行禁牧,依靠草原自身的修复能力恢复草原植被,是目前行之有效的草原保护建设途径。为加快对退化草原的治理,自治区计划对2亿亩退化草原实行阶段性禁牧。主要依托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在草原牧区开展季节性休牧。开展划区轮牧工程。通过科学的计算,实行以草定畜,把草原分成若干小区,每个小区进行轮回放牧。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划区轮牧草场可提高草原生产力25—30%;实现草场均衡利用;家畜增重20%左右;同时减少家畜疾病传播,最终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自治区计划对5000万亩草原实行划区轮牧。
畜牧业现代化示范。根据现代畜牧业建设的总目标,加强畜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推进自治区畜牧业现代化进程。现代畜牧业示范工程规划总投资2.5亿元,重点建设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现代畜牧业示范项目,建立多种形式的示范基地,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草原资源遥感监测及生物灾害体系建设。建设自治区级草原遥感监测中心1个,地面固定监测点50个,有效获取各类型草原生态系统长期、连续、高质量的监测数据,进而全面评估草原生产力、草畜平衡、草原退化等情况,评价国家、自治区重大草原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效果。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站27个、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物资储备库5个、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化服务队5个,提升应急防治能力,使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更加专业、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