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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落实、协调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组织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重大工程,着力加强科技、设施、装备等各项支撑条件建设。通过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大力宣传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省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研究制定支农政策,将各类支农投资纳入地方性法规框架,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扩大财政投入,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大幅度提高政府出让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领域。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努力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探索建立以保险公司为基础的全省统一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体系和农业再保险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巨灾风险基金管理机制。积极培育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规范改制上市融资,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和引导涉农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农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业项目规范管理,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促进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相互协调发展。逐步建立以农业科研单位为支撑,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科技示范户为基础,集科研、推广、企业为一体的新型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应用。完善病虫害防控与灾害应急体系,开发防治技术,创新推广方式,拓展统防统治组织形式,加强对农情监测、农业灾害预警、重大动物防疫和病虫预测预报。提升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运转能力,重点支持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开设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专用网站,搭建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平台。积极发展涉农产品的现代物流服务,重点加强涉农产品物流节点建设,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推进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依托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外出务工经商农民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
(四)强化法制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规范和要求,切实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农业地方性立法,以农业产业安全和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利益保护等为重点,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循环农业、耕地质量、植物保护、动物防疫等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法律制度。加强农业普法依法治理,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守法安全理念。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制,改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安全检测和质量认证体系,加大农业执法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