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30日16: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工作水平 工作格局 工作机制 工作纪律 工作机构 信息报送 年度报告 公开制度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福建省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建”(http://www.fujian.gov.cn/)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国福建”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02804/87802534 传真: 0591-87826432

电子邮箱:zfxxgk@fujian.gov.cn。

一、概述

2012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围绕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工作大局,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认真部署2012年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措施或工作要点,在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推动全面公开。全省初步形成“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牵头部门、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全年组织8次专项检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 统”、“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系统”监察、统计、汇总功能,完整、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规范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制定《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研究制定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制度。各级各部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级不断重视和加强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已达5000多人。

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举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依托行政学院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等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跟班培训,通过交流研讨、实务操作、工作调研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各级各部门以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形式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27场,累计培训各级领导干部800余人,工作人员8000余人。

(三)优化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更新政府信息。2012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4721个,全年访问量0.94亿人次,2008年来累计4亿人次。

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全面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政府信息查阅点工作,努力提高查阅场所服务水平,全省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覆盖率分别达到98%、76%。

创新公报工作,探索整合全省政府公报资源指导推动设区市政府公报规范发展,全省各级政府公报年赠阅142万余册,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与福建移动、电信公司合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语音引导服务平台”,全年约有500人次通过12580、114平台获得政府信息公开引导服务,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新途径。

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截至2012年底,福州官方政务微博 “福州发布”已发布微博3862条,微博粉丝数超43万;省公安厅构建了“福建公安微博群”,群内微博数达1523个,其中各级公安机关政务微博1059个,民警个人微博464个,微博粉丝总数超143万,为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拓展新的服务渠道。

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652,526条,其中:主动公开333,870条,占51%;依申请公开107,722条,占17%;不予公开210,934条,占3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333,870条政府信息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127,520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206,350条。全省200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1,654,496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省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3,675条,占10.0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5,337条,占10.58%;规划计划类信息14,360条,占4.3%;行政许可类信息27,003条,占8.09%;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368条,占6.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179条,占3.3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5,763条,占4.7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2,519条,占6.7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8,565条,占8.56%;其他类别信息124,101条,占37.17%。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全省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共计4721个,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32.3万余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0.94亿人次。其中,“中国福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约252.8万人次。

(3)公共查阅场所。按照便民、服务的原则,全省98%的档案馆、76%的图书馆已设立公共查阅场所。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分别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26696、14025条。

(4)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385场,省级47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8745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公开政府信息38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97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申请756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2141件。

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1154件,占40%;网上提交申请1263件,占44%;信函申请480件,占16%。

全省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89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900件,占66%;“同意部分公开”的182件,占6%; “不予公开”的81件,占3%; 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726件,占25%。

在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属于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信息25件,占30.8%。

2.属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信息6件,占7.4%。

3.属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予公开的信息2件,占2.5%。

4.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31件,占38.3%。

5.属于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3件,占3.7%。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4件,占17.3%。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全年共有233万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现场咨询58.1万人次,占25%;网络咨询38.5万人次,占17%;电话咨询136.4万人次,占58%。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城乡建设规划、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全省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1966.47元,其中检索费153.8元,邮寄费162元,复制费1450.07元,其他费用200.6元。按规定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1221.17元/163人次。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省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5件,收到相关行政申诉、举报1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结。各级法院收到相关行政诉讼14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安置、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2 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稳步推进全省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由省财政厅牵头,从三个方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强化财政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省级部门一般性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规范公务用车采购、配备,规范公务接待,确保“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取得实效。二是稳步推进政府预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向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和数量,重点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支出。三是拟定《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从省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行政经费支出统计和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等方面对财政信息公开进行整体部署。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全过程公开。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公开,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渠道公开全省及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和进度,及时公开已竣工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竣工套数和时间等信息。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重点抓好政策信息、房源信息、分配对象信息公开,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清退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调多部门建立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机制,制定出台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省卫生厅牵头公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制定修改等信息,有序开展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1773件。二是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卫生、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分段把关,及时发布餐饮服务许可、农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市场动态监管和食品消费警示等信息,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曝光力度。三是省食品安全办牵头打造“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平台发布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受理食品安全举报。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省环保厅牵头,重点做好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发布各类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信息90多条,发布固废危废管理、上市环保核查、清洁生产等污染防治类信息40多条,通报省控国控污染源监测不达标企业名单,发布环境应急信息20多条。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重点整治小流域水质监测,按期发布九地市空气质量报告,公布我省主要水系水质周报等环境信息80多条。福州市、厦门市还主动公开PM2.5监测数据,实时公开AQI空气质量指数,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省发展和改革委牵头,以“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公告平台”,强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公开,全年公布行政处罚文件63份,公告72个法人、94个自然人违法违规情况。二是完善“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建设,通过平台发布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三是构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开通信息公开共享专栏1009个,推动全省范围内的招投标信息共享。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由省安监局牵头,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责任追究、风险预警等信息。一是加强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协调、公开制度,坚持较大事故信息月报制度和季度新闻通气会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二是加强事故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在省安监局网站设立“较大事故挂牌督办专栏”,全年公开30起全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办查处、责任追究情况。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公开,多部门协调联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由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提高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透明度。一是严格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坚持“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征地信息公开作为用地审批的必要条件,提升征地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加强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社会评议范围。三是明确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到征收决定、征收范围、征地用途、征收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和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全部公开,主动公开评估机构信息,方便被征收人查询选择。

(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牵头,与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价办〔2012〕257号),要求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和执行期限,主动公开水、电、气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费听证、调整信息。二是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省物价局全年公示138份政府定价、41份政府指导价文件,并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擅自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布。

四、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效推进, 在深化公开内容、夯实配套制度、加强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人民群众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2013年,要深入贯彻《条例》,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公开水平。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落实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检查、督促和指导,做好阶段性整改和通报,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在内容、外观、功能等方面体现便民。推动各级政府公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刊登内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发利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语音引导平台服务。

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和调研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培训等方式加强研讨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调研,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制定出台《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五、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08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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