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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3月14日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hainan.gov.cn/hi/szfzw.html?txt=HI00/ndbg/)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联系(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邮编:570203,电话:65339650,电子邮箱:zfdcs@hainan.gov.cn)。
一、概述
2012年,海南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公开平台、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等为抓手,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规范了新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与10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一起,形成了我省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注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机制、培训机制、依申请公开收费机制、测试评估机制、年度报告机制、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社会评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网络公开机制等工作机制的工作流程、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制度良性运转。如各级行政机关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从政府信息起草人提出公开属性开始,规定了每个工作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参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使行政机关新制作的政府信息都有了明确“身份”,省政府办公厅2012年审核界定公文公开属性达653份。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省把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思路,积极推进一体化、集约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了集数据中心、公共应用平台、技术服务于一体和分级管理、分级保障的海南政府信息公开门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和2012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版,重新规划整理了组配分类栏目,新增5个一级栏目、27个二级栏目,规范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5项、行政职权事项295项、便民服务事项25项等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完善了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新增了索引规范、统计监测管理、自动生成可打印纸质目录和在线依申请公开等服务功能。目前,全省35个省直机关和16个市县政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专栏。同时,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梳理整理政府信息,在相应栏目实施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新增政府信息140417条,在2012年中国政府网站省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获第三名,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被评为“精品栏目奖”。我省还积极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在万宁市、屯昌县和海口市美兰区政府开展了依托电子政务优化政务服务试点,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延伸到乡镇,目前,试点单位的25个乡镇政府、9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650条,并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了政府信息咨询和依申请公开业务。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2012年5月24日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系统推进等措施,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8个方面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方面,省财政厅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省本级100个预算部门以及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开了2012年政府预算。省本级部门预算公开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支出资金来源预算表、部门支出预算表、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等,已细化到项级科目。在推进财政决算公开方面,省级100个预算部门规范地公开了2011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的基础上,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了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工作。在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的要求,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在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依法进行了公开。在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和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结果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强化监测信息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对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实施公开。在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详细制定了招投标信息公开内容、方法、形式、要求、工作步骤和落实措施,组织对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信息公开的单位、行业要求其全面整改。在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公开的形式、发布机制、预判机制的建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发布。在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制定了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内容、方法、形式、要求、工作步骤和落实措施,通过检查整改和评估验收,实现了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在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大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能够及时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完善了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
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测试评估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县政府和省直机关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2012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2012年12月,对全省35个省直机关、18个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试评估。测试评估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平台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向行政机关提出依申请公开,测试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运转情况和依法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测试评估后,省政府办公厅针对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个性化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目前已以信函的形式直接写信寄送至各单位主要领导,力求通过测试评估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增强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3,157条,2012年新增政府信息140,417条。其中省直机关新增政府信息44,107条,市县政府新增政府信息96,310条。概况介绍、职能、机构设置类信息1,237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3,865条,发展统计、规划类信息1,39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7,940条,政府招投标等采购类信息10,351条,人事类信息1,264条,财政类信息494条,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类信息4,128条,其他类信息59,74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海南无线电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等政府规章文件。
公开了《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减免暂行办法》等各类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摘要》、《海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海南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6年)的通知》等。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省属企业2012年1-11月经营情况、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周报表、关于2011年度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修订的公告、省商务运行主要指标,涉及税收入增收情况,农副产品价格水平等情况
4、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开设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行政公务经费栏目,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其中包括我省财政预决算明细、有关政策、相关情况通报和预算绩效,扩大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收费和价格,教育收费、经营性收费、医疗收费、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行政事业收费等情况。
公开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预算公开表》、《海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2年预算公开表》、《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2012年预算公开表 》、《海南省科技厅2012年收支预算表》、《海南省水务厅2012年收支预算公开》、《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2年收支预算公开》等财政预决算情况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情况的公示、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地税局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软件海南省全省推广应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网上报帐管理系统单一来源公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单一来源公示、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疫苗的公示、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卫生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农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示等。发布了采购公告3512个、结果公告2639个,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方式等内容。
6、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提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公开了我省关于调整、下放、取消行政事项的有关规定。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了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区)工程的进展情况、昌江核电1号机组核岛首根电缆完成敷设、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八一总场2012年场部职工危房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海口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项目获交通运输部批复、《三亚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重点项目情况。
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教育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民生信息。
教育服务专栏公开了教育信息以及整合发布了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收费和教育救助信息等。
医疗服务专栏公开了相关政策法规、机构索引医疗服务价格、疫情报告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
社保专栏公开了社保查询、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信息。
就业专栏公开了公务员招考、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障、就业安置、自主创业等方面的信息。
公共事业专栏公开了家电下乡补贴、公园目录、燃气服务、供水服务、通讯服务、供电服务、地震信息方面的信息。
证件办理专栏公开了职称考试证书查询、教育培训类、医疗卫生类、司法律师类、交通旅游类、贸易物流类、工程建设类信息。
企业开办专栏公开税务登记、名牌产品、工商注册、名称登记、入资、组织机构代码、企业信息查询、消防证件办理等信息。
经营纳税专栏公开了企业年检、商标注册、申报纳税、发票领购、欠税查询、个税查询等信息。
设资质认定专栏公开了技能鉴定与证书查询、教育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交通运输机构、房地产机构、食品卫生机构、其他机构等信息。
另外,还开设了住房、交通、婚育收养等专栏。
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比如,开设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应急保障类专栏,及时发布了应急预告、救援情况、预防措施、道路交通等信息。
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出租房屋电价问题的批复、开展酒类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公开了我省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物价消费、旅游诚信、知识产权、环境监测、广告监管、其他监管等监管信息。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使用和审批等情况。公开了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土地征收通告、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等土地征收征用信息,房屋拆迁许可和拆迁情况,宅基地使用权的通知和居民建房审批通知等情况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省已形成政府网站、报刊媒体、政府公报、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乡镇公开栏和农村(社区)公开栏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和2012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版,重新规划整理了组配分类栏目,在原有的概况介绍、法规公文、主要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公报、人事信息、统计调查、政府采购、财政及收费信息、执法监管、办事指南、政府事项目录、应急管理、其他等14个一级栏目基础上进行细化,增加了5个一级栏目,27个二级栏目。201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53157条,新增政府信息140417条,其中,市县政府新增政府信息96310条,省直单位新增政府信息44107条。2012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我省荣获省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三名的好成绩,并获得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精品栏目奖”。
2.政府公报。2012年发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4期,每期印发1.17万册,共发行28.08万册,及时公开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海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档案馆、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18个市(县)政府均出版了政府公报,公布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3.报刊媒体。2012年,省政府组织新闻发布会8次,及时发布了新制定的政策、经济运行情况、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等新闻信息。省直机关各单位和各市县政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能够及时发布新闻信息。《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和海南电台及时发布新闻发布会信息,解读省政府重要政策。
4、公共查阅点。各级行政机关把向政府信息查询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常态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做到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加大了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全省各市县档案馆、图书馆基本具备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05件,其中,省直各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6件,市(县)级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9件;以网络形式申请397件,占35.93%,窗口书面申请144件,占13.01%。以信函形式申请309件,占28%,以传真形式申请9件,占0.8%,以其他形式申请246件,占22.26%。
所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财政信息、生态环境、土地管理批文、规划行政许可、房屋拆迁许可及补偿安置、建筑施工许可、治安和户政管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涉及水系和雨水排水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就业、资金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2年我省受理的110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1098件,其余7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2013年度答复。
在答复的1098件中,“同意公开”的有321件,占总数的29.24%;“同意部分公开”的有30件,占总数的2.73%;不予公开的有441件,占总数的40.16%,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有146件,占13.3%,其他原因的有160件,占14.57%。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海南省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管理办法》,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960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尚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013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推广试点单位示范模式,拓展政府信息服务范围。根据万宁、屯昌和海口市美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经验,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原则,构建全省统一的网站平台,完善和规范市县网站和乡镇政府站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整的市县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体系,实现工作定责、人员定岗,同时按照上岗必训的原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市县和乡镇政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市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范围。
(二)继续做好信息公开测试评估工作。按照自下而上、能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对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试评估,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和省直机关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试评估。同时要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测试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整改,进一步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
(三)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提高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减少依申请公开量和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数量。一是抓好源头,在新制作或新获取信息时,要及时明确公开属性,尽快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二是抓重点,把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急切了解的问题、影响当地发展稳定大局等重要、紧迫信息,及时予以公开。规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布的方法和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突发事件信息。抓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8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监测功能。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加大对依申请公开的研究力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协调机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