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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安徽”门户网站(www.ah.gov.cn)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ahzw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电话:0551-62999606,邮编:230002)。
一、概述
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 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造阳光政务、建设美好安徽作出了积极贡献。
1.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围绕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8个重点领域,逐项细化方案,搞好对接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的全过程公开,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四板一图”公开制度,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对征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省物价局要求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收费范围等进行公开,并制订公开目录标准;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招投标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省卫生厅(食安办)开通食品安全网,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地沟油”整治、“塑化剂”排查等执法信息;省环保厅公布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省安全监管局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务公开办制订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时间、公开步骤、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省政府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省直45家单位实施的70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保留省级行政审批项目320项,取消、调整387项,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达54.7%,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51.2%,并以省政府245号令对外公布,固化清理成果。成立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清理审核确认工作办公室,将依法确认后的首批14个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汇编成册并对外公布,启动了第二批32个部门的行政职权清理审核确认工作。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开设行政职权清理专栏,集中发布各地、各部门职权目录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规范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网站技术标准。省政务公开办组织制定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省经济信息中心制定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度。规范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公开,以公开促服务效能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在怀远县、宁国市、天长市、桐城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试点,按照标准的事项名称、代码和权力流程图,对县级政府行政职权进行梳理,编制统一规范的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统一发布,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动态公开,并实现办理过程电子监察全覆盖。
4.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统计、依申请公开办理、举报受理等工作制度。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信息制作、意见审核、文件呈批、定密责任人审查、载体公开登记的标准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办公厅两次部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对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界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中不予公开的内容,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及时有效回复申请人所需信息,申请人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明显减少。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办理和答复程序,确保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5.强化工作推进举措。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行政转变作风会议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省政务公开办分片召开务虚会,研究部署全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主题活动,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学习培训,全省各地举办业务培训班1800次,省政务公开办邀请知名专家举办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赴兄弟省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信息公开质量。
6.加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省政府目标管理、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为增加考评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省政府网站开放打分窗口,请网民参与考评,共收到有效投票121378张,比上年增加 62%,网民对政府机关尤其是省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持续提高。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独立测评,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自说自话”问题。注重考评测评结果运用,省政务公开办针对考评测评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逐单位反馈整改,对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集中督查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年来,通过重点推进,强化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基本形成,信息公开的规范度、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年主动公开数量大幅增长,依申请公开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得到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根据有关方面研究报告,2012年我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为全国最少,地方政府效率全国第十一、中部第一。在北京大学发布的中国政府行政透明度报告中,安徽省政府透明度位居全国第四、中部第一。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报告中,我省行政透明度跻身全国省级单位前列,位居第九。在合肥工业大学电子政务发展研究所开展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绩效)成熟度测评中,我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绩效平均成熟度逐年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2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万条,同比增长31.67 %。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5.2万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915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484条,业务公开信息9696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71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04条,招标采购信息1283条,部门动态、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3.06万条。
各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40.2万条,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80.3万条,乡、镇政府公开信息28.7万条。
(二)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全年发布《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等政府规章7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等各类规范性文件308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相关政策。公开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安徽省淮河流域(防洪防旱防污供水)综合治理规划纲要》、《安徽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32项规划。
3.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向社会发布《安徽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全省16个市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季度和分月公布全省主要经济指标16条,定时分析公布全省工资数据4条,适时统计分析各行业运行情况89条。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开设了财政预决算和财政规划计划专栏,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财政运行情况分析、预算编制制度、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布了《2011年安徽省财政决算报告》、《2011年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安徽省省级部门决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11年度全省财政运行情况分析》和每月财政收支情况。
5.行政职权清理和运行信息。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行政职权清理”专栏,集中发布各级、各部门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推进重点部门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动态信息。全省16个市和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等30多个省直单位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职权动态办理结果。
6.重大建设项目和招投标项目信息。除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项目外,所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和招投标信息全部公开。全年共发布重大项目公示信息140余条。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政务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并与“安徽项目公开网”链接,全年共发布重大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信息170余条。公布国家和省级招投标政策信息、招投标信息51条。
7.政府集中采购信息。设立专门的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集中发布政府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等相关信息,动态公布供应商库、商品库,建立完善评标专家库,全年公布供货协议公告25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1135条。
8.民生公益信息。开设“民生公益”专栏,重点发布扶贫开发、救灾抢险、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9.应急管理信息。设立政策法规、应急预案、应急动态和工作简报专栏,及时公开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其他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以开设专栏、飘窗、视频等灵活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省情、政府公报。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新闻发布,在信息公开网上提供在线观看和下载。发布工作动态、经验交流、监督保障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和学习。
(三)主动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各级信息公开主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10200个,形成覆盖省、市、县、乡(镇)四级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访问量突破3.38亿人次。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等单位分别对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进行升级整合。合肥市政府实现了全市742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整合与实时网上监控。
2.政府公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年全年发行20.4万份,单期发行量达8500份,内容包括政府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和省情介绍等,公报要目及时在《安徽日报》显著位置刊登,出版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电子版供读者查阅,并大力推行机场、火车站、新华书店以及报刊零售点提供政府公报免费查阅服务。各市政府公报发行总量达128万份。
3.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44次,省直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145次,及时发布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经贸文化科技等方面重要信息。各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05次,主动公开全市重大活动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查阅点。2012年,全省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1788个,查阅点接待人员35万人次。全省档案馆、图书馆开辟了专门区域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集中办公、贴近群众的优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发布和查阅设施,推进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打造向公众提供信息查阅、咨询服务和政务服务的集中平台。24个省直单位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5.探索公开新渠道。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务微博、信息公开电视频道、手机短信、热线(专线)电话、新闻媒体以及居民生活小区宣传橱窗等多种便民利民渠道公开信息,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的主动公开渠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受理点、网络、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同时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方便申请人查询和申请。
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信息11672 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6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房屋产权、道路交通、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等多方面内容。
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9件,对申请答复576件,同意公开242 件,同意部分公开20件,不予公开5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309件。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07 件,对申请答复1274件,同意公开837件,同意部分公开157件,不予公开40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240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受理方式及办理流程,探索利用“政民直通车”、“市民心声”论坛、“网上信箱”等形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
2012年,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投诉,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1 件,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省政府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下设综合处、业务一处和业务二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18名,全年专项工作经费29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约3000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县及县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薄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公开范围和深度有待拓展、制度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等难点工作有待进一步突破等问题。2013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公开。加强县及县以下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集中查阅场所建设,加大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公开力度,让基层群众对国家政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信息“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统一规范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程序,强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的研究,及时有效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订《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结合国家在我省开展的信息公开统计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的分析与运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服务优的干部调配到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来。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全省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万条 |
155 |
其中: 1. 省政府及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 |
万条 |
5.2 |
2. 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万条 |
40.8 |
3. 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 |
万条 |
80.3 |
4. 乡、镇政府 |
万条 |
28.7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全省全年依申请公开受理 |
件 |
2236 |
其中: 1. 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 |
件 |
629 |
对申请答复 |
件 |
576 |
同意公开 |
件 |
242 |
同意部分公开 |
件 |
20 |
不予公开 |
件 |
5 |
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 |
件 |
309 |
2.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件 |
1607 |
对申请答复 |
件 |
1274 |
同意公开 |
件 |
837 |
同意部分公开 |
件 |
157 |
不予公开 |
件 |
40 |
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 |
件 |
240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投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 |
件 |
0 |
其中: 1.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数 |
件 |
0 |
2.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3.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 |
件 |
1 |
其中: 1.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数 |
件 |
1 |
2.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3.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