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25日17:3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水质自动监测 信息引导 环境执法 条例 年度报告 公开渠道 三公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综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xi.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江西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新的成效。2013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中国政府透明度排行报告》,江西在26个受调查的省(市)中列第五位、居中部六省首位。

(一)精心安排部署,强化组织调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国务院部署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后,省政府立即召开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115号),对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等12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

二是明确责任,协调推进。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省食安办等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自牵头工作方案,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公开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设区市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统筹推进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调度,督促检查。1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组织调度了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进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召开了7个牵头部门座谈会,并陪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调研组到南昌、新余等地进行实地调研。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123个省直部门公开了2012年度部门预算,其中120个省直部门公开了2011年度部门决算。省财政厅每年12月份公开下一年度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政府比照省级做法,公开了政府本级财政预算和决算。目前,我省正按财政部的部署,抓紧对“三公”经费公开进行认真研究和统计分析。

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保障房的不同类别,公开了省、市、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开工、竣工情况,以及施工、监理单位等信息。在全国率先实施“三级审核、三榜公示”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制度,在保障房房源分配中坚持“统一摇号、公开配租、电视直播、全程公证”制度,促进了保障性住房租售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从2011年起,全省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物的明显部位开始设置永久性标牌,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各设区市每月底公告辖区内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名录,方便社会监督。省卫生厅在部门网站设立《食品安全专栏》,采编、发布国家及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各地食安办、监管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形成了以食安办为主线、部门为分支的多层级、广覆盖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构架。开通了《江西食品安全》腾讯官方微博,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

四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每4小时更新发布全省国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每日更新发布11个设区市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定期编印全省环境质量月报、季报,每年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全面公开环境行政许可、环境执法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环保8项权力信息,公布全省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燃煤机组脱硝设施等重点减排工程基本信息,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认真做好行业环保核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审批前的信息公示工作。完善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将许可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并实行电子监察。

五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为重点,加大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基本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投标市场主体资质等信息的全过程公开。在全省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依法公告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出台了《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重点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作出明确规定。

六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发布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审核、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等信息,方便企业查询。每月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月报》,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社会监督。加强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预警,切实提高相关行业、地区及企业防范和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七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方面,公开了征地办事程序,实行窗口办文、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远程报批和内网联审等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开了征地补偿标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江西日报等渠道,公布了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开了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公开了征地报批过程,并及时公布征地批准结果及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在拆迁方面,公开了房屋征收工作程序,方便群众知晓掌握;公开了货币补偿市场价格等补偿安置信息,以及相关便民利民政策;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及时限。

八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采取召开提醒告诫会、发放价格宣传手册、举办价格政策培训班等方式,帮助监管对象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工作。加强重要价格政策调整的公开听证工作。2012年3月份调整井冈山门票价格及5月份出台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时,我省专门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最终作出科学合理、符合群众利益的价格决策,受到广泛好评。完善了明码标价、目录公开、收费公示等项工作的配套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难点问题研究。为方便公众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全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简化了办理流程,细化了各环节具体要求和时限,并做到专人负责、全程督办。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复杂敏感问题,各地、各部门积极沟通会商,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沟通互动。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大力开展“在线访谈”活动,积极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在制定或修订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及标准过程中,充分利用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并

合理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积极畅通网络互动渠道,认真倾听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耐心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健全配套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均制定出台了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工作文件。各地、各部门制定完善了信息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监督评议及考核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落实了工作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考核范畴。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多次在全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调研、保密审查工作督导检查等活动,确保了《条例》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08年《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35万条。

2012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42万条,增加38.97万条,增长29.87%。

(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8大类政府信息112.52万条,同比增加12.67万条,增长12.69%。

(二)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编辑、发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4期,公开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部门相关文件370余件。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建立了公报阅览点,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信息。各设区市政府公报公开政府相关文件1527件。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省本级及各设区市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13场,发布信息1605条。内容涉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九江沿江开放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医改、环保、金融、食品安全、公共交通整治、城市规划、气象、供电等方面。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进一步强化与中国政府网、新华社江西分社、人民日报社江西分社、中央电视台江西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西记者站的沟通联系,加强重大主题宣传,并发布准确的信息引导舆论。

(五)通过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全省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信息查阅点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2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7件,同比增加115件,增长9.65%。其中,网上申请763件,当面申请301件,传真申请92件,信函申请151件。主要涉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干部任免、财政预决算、企业改制重组、重大项目、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出入境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征兵与优抚安置等方面内容。

(二)办理情况。目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106件,占84.62%;部分公开37件,占2.83%;因涉及国家秘密而不予公开69件,占5.28%;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95件,占7.2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个别设区市收取了信息复印和邮寄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3件,审结13件。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已依法办结。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江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有些地方和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的主动性不强、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有待加强等不足和问题。

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2013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8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逐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加大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依托各类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居(村)委会等,加强公共信息查阅点、基层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点建设。采取重点联系、培育典型等方式,不断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基层单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加大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日常通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同时,积极总结各地各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推广。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和舆情引导。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同时,加强舆情引导和对重大政府信息公开后社会反响的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密切跟踪公开后的舆情,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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