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23日17:0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公开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开信息 工作机制 年度报告 三公 公开制度 政府规章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各设区市、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河北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各级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承德市年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张家口市将其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唐山、邯郸、衡水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沧州市政府主管负责同志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统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印发了《河北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就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并到有关部门进行督导调研,抓好落实。秦皇岛、衡水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保定、廊坊、邢台等市印发了重点工作安排。沧州市把公开责任明确到部门和人,对7个重点公开责任单位逐一制订了具体措施。石家庄、邯郸等市多次组织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督促工作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食安办等部门都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公开了大量相关信息。

(三)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各地各部门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外,还利用政府公报、电视、电台、报纸、新闻发布会、大型显示屏等发布政府信息。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增加栏目内容,主动提供信息。省统计局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地介绍宣传统计工作。

(四)督导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市普遍加强了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了一系列检查督导和业务培训制度。沧州市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即:每天一查阅,每周一沟通,每月一督导,每季度一通报,全年电话督导100余次,后台网络抽查10次,月检查12次。邯郸市坚持月统计、季通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的工作制度,全年8次下发文件督促,多次到县(市、区)、市直部门指导工作,还采取单独辅导、给主管领导致函、约谈工作进展缓慢单位主管领导等措施促进工作开展。石家庄市采取个别调度、片会调度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培训和调度督导,全年共召开片区会和重点单位调度会20余次;聘请6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从社会各个层面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唐山、保定、廊坊、衡水等市经常性地对县(市、区)和部门进行培训调度和现场指导。秦皇岛市对市直部门以小团组形式进行培训,3-5个市直部门为一组,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除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发布大量政府信息外,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河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7万余条,同比增长87.9%,其中省级行政机关发布 2万余条,市、县级行政机关发布45万余条。主动公开政府规章文件25504条,其中省级行政机关公开1753条,市、县级行政机关公开2375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公开申请979件。其中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687件,占申请总件数的70.2%。未予公开的说明了法律依据和理由。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省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1起,其中纠错5起;行政诉讼14起,其中行政机关败诉2起。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二是公开信息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尤其是财政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公开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2013年,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地予以公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进一步明确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不能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有关部委通知要求,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受理、答复,对于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全部依法予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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