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23日17:0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渠道 公开信息 信息需求 条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 三公 行政服务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综合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包括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以下简称各地)和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是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办公厅,办事机构是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和办事机构是统一的,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整个政务公开工作。所以,报告中提及的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都是一致的,相互包含。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黑龙江省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促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公开内容、载体、保障和政务服务等多个方面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措施,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

2012年,黑龙江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工作要点、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各地、各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当作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更加全面规范开展。

1、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均加强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有些还调整了领导小组。各地一般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95%的省直单位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构。全省13个市(地)都设立了政务公开常设工作机构,10多个县(市)也设立了常设机构,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牡丹江市、伊春市、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森工总局、省质监局等地和单位重新修订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

2、印发工作要点。年初,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全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切实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各单位也分别制定了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具体,落实更加到位。

3、加强宣传培训。今年4月30日至5月6日,黑龙江省开展了《条例》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走进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直播间与网友交流,发表了题为《从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文章。各地、各单位利用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关注政务公开、参与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省政务公开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做好工作的能力、水平,多次到市地、省直单位讲课,解读《条例》。年初以来,各地共举办各类《条例》知识培训班176次、培训人员18574人次;各单位举办培训班70余次、培训人员6067人次,提高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4、强化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方案》和《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分值,切实加大了监督制约力度。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共性责任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又将政务公开纳入全省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当中,在百分制管理中占五分,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极为有利。同时,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51个省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各单位也积极开展政务考核评比工作,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向纵深发展。佳木斯市对政务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进行了表彰,并授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充分调动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5、重视年度报告。认真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年初制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集中发布各地、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加大报告公开的检查力度,制发了《关于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上网公开情况的通报》,将检查结果公开。认真查找了年报公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相关市地和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的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12年,各地、各单位以深化政务公开为着力点,突出公开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1、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大力推进财政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到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食安办等八个牵头单位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加快“三公”经费和办公经费公开,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省本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公开范围和责任主体,细化了公开内容,统一了公开格式和公开时间。省财政厅还在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0个单位开展了“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并召开了“三公”经费公开视频动员会议,为全面推进做准备。这10个试点单位已经公开了“三公”经费信息。据统计,除了省安全厅和省专用通信局由于预算信息涉密未公开外,其他纳入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的59个省直部门全部公开了预算信息,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等7个部门公开了决算信息。省政务公开办去年在工作考核中,专门对八项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进行了考核。省住建厅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真正使保障性安居工程阳光透明。省食安办印发了《黑龙江省2012年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推进了全省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2、积极推进权力信息公开。权力信息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也是群众关注度最高、公开阻力最大的信息。一是开展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为了让群众更好地监督权力运行,加大了行政审批权理清工作力度。省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清理范围、清理标准、清理主体及分工、清理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审核的方式,对2010年黑龙江省政府1号令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公开。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这次清理,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进行更新,为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创造条件。二是强化行政决策公开。积极推进决策信息公开,逐步拓展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促进决策民主化,探索将政府常务会议及重大决策的全过程和结果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听证制度,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防止决策失误,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政府信息由一般性公开向深层次公开的转变。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为了扩大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范围,积极探索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结果公开。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坚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结果定期公开制度,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执罚权的部门和单位每月按规定如实公开执法结果,为群众查询和监督行政执法情况创造了条件,也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3、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为了将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扩大公开范围,连续两年将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列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县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43号),进一步加大了基层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及保障措施五个方面的推进力度,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机制。2012年年初,对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印发了《关于2012年度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发〔2012〕2号),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成为各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重要依据。牡丹江市、黑河市进一步规范县乡政务公开内容,在指导县乡两级政府抓好机构设置、法规文件、行政权力事项等一般性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大了财政信息、政府重大决策、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准确。佳木斯市、鹤岗市组织所属县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各县乡都编制了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规范了政务公开栏设置,90%以上的县乡设置了电子公开屏和公开栏板。

4、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黑龙江省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除了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公开形式之外,积极探索新的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等地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设置了市长信箱、民意征集、举报投诉、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丰富了政府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形式,从而提高了互动效果。各地在加强网络建设以及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建设的同时,在档案馆、图书馆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有些地市还在社区村屯设立了政府信息电子查阅室,切实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绥化市成立了政务呼叫中心,专门受理群众的电话咨询,目前呼叫中心每天接到群众各种呼叫信息200多个,成为当地群众咨询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大庆、齐齐哈尔、绥芬河等市开展电视直接互动节目,政府部门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公开政府信息,解答政府文件,受到群众好评。绥芬河市组织45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走进电视直播间,通过电视公开向全市人民做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省公安厅以公开政府信息向人民汇报、接受人民监督为目的,打造了“黑龙江公安微博群”,群内民警工作微博达3000多个,听众总量突破800万,切实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时效性,为群众知晓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5、妥善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在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同时,注意做好典型案例的剖析、研究和汇编工作,认真梳理出一些带有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全省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6、逐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一是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和指导。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县、乡行政服务中心的政策指导,明确了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和运行机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平台作用。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地)、56个县(市、区)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单位和行政审批事项入驻率均在95%以上,都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作模式。积极设立政务公开咨询点。各单位(包括森工和农垦系统)共设立咨询点1170个,全年接待咨询群众75.2万人次,免费提供信息2.6万条次;各地设立咨询点1762个,接待咨询群众244.8万人次,提供信息235.5万条次。大兴安岭地区建成26个标准化的社区服务中心和15个社区服务站,每个中心和服务站都是一个集信息与咨询、审核与审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三是积极筹建省级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省级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预计今年10月份投入使用,届时,将各单位能在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办理,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全省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四是建设全省政府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将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及省直各单位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网上信息统计、考核、监督系统,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追求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

2012年,由于强化措施,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提高,涉及行政决策、权力运行、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深层次的信息多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多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也大幅度提高。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2万条。其中,省政府及省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27.1万条,较上年增长81.9%;各市地主动公开信息58.4万条,较上年增长46.3%;各县级政府及县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42.7万条,较上年减少47.9%。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省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842件,其中省政府及省直单位受理4535件,占总量的66.3%;各市地政府及市直单位受理1438件,占总量的21.1%;各县政府及县级单位受理 869件,占总量的12.6%。依申请公开事件办结率为99%,群众满意率为99%。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全省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共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为6件,其中各地2件、各单位4件。

4、新闻发布和政务访谈情况。省政府及省直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22次,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举办政务访谈5期。

5、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编发政府公报24期,合计编发政府信息175条,其中,法律法规37条、国务院文件19条、国务院办公厅文件32条、省政府文件29条、省政府办公厅文件55条、省直单位文件3条。每期印刷35000份,除了免费提供给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外,还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图书馆、火车站设免费赠阅点。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服务。

(一)突出公开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八项重点工作和经济发展的重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需求。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动拆及其补偿费用,公开重大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社会热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公平公正。

(二)加强决策公开,完善群众有序参与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逐步实现公开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种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公开行政权力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在权力依据、办理程序等信息公开的同时,将运行的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完善已经编制完成的“职权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大屏幕、办事指南等方式,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实施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四)扩大公开领域,着力推进基层和行业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梳理细化县乡政务公开内容,使公开内容更全面、更规范、更准确。进一步拓宽基层公开渠道,大力发展基层电子政务平台设施,将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业务应用网站及时向基层延伸,并且广泛运用互联网、广播、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电子显示屏等灵活多样的电子信息手段公开信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充分发挥好省直部门在行业政务公开中的指导作用,不断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发挥好省直部门的表率、带头作用。

(五)推进办事公开,提高为群众办事水平

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内容都如实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实在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保证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办事公开规范运行,确保办事公开取得实效,让群众满意。

(六)开展学习交流,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动力

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将《条例》纳入各级行政学院或党校的公务员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的法规政策、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参与率,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分片组织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推广新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全省政务公开的水平和实效。

(七)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

(八)加强检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收到实效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省直单位责任目标管理、绩效评估中政务公开内容的考核,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推进工作深化。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加快政府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步伐,完善网上信息统计考核功能,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www.hl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7010175,电子邮箱:hljs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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