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23日17: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载体 黄河谷地 信息服务站 公开信息 公开选拔 工作机构 工作机制 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工作

青海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政府信息技术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8252135;电子邮箱:qhsxxgk@163.com)。

一、概述

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将服务群众、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开渠道建设逐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制定下发了我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和四项工作要求,细化了省发展改革委等八个部门的牵头任务。并于11月初组织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座谈会,对重点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座谈,对下一步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公”经费于10月初实现全面公开,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行为规范、公共资源利用、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制定出台《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三是修订《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四是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实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细则》,细化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五是积极与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协调,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于2012年12月初建成发布“统一平台、统一规范”的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级栏目20余个,并对各地区、省直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有关部门在做好本部门网站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障栏目内容的审核、填报、更新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省图书馆、省档案馆、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等三个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职能,走访了解各查阅点政府信息送交情况,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将省档案馆接入省政府政务内网,进一步方便了省政府系统电子公文的查阅与建档工作。加强与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协调工作,及时将发布会内容通过多渠道进行公开,主动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三是通过《青海日报》、《青海藏文报》、《青海法制报》、《西海都市报》、青海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等省内主要媒体播发政府信息。此外,一些地区和部门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服务热线、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

(四)加强调研培训和监督检查。组织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赴省外考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4月中旬,通过异地办学方式,组织8个地区和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培训。与此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还应部分地区和单位邀请,深入基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和讲座。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地区、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10月底至11月底,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并抽查了4个地区和10多个部门工作情况,加大政府系统内部的工作考核力度。

(五)着力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一是督促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情况,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下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好有关记录并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三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监管,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督促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和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74万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8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6%。其中,省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8%;各地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7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8.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青海省扶助残疾人规定》、《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省政府规章7件。同时,公开了《青海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办法》、《青海省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青海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等各类规范性文件139件;公开省直各部门、各州(地、市)规范性文件151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青海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公开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防震减灾、青海银行卡产业、药品安全等专项规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月度统计指标,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教育和科学技术、房地产开发、价格水平、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及时主动公开了涉及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各级政府利用门户网站和公示栏及时公开了2012年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表格。省级除涉密部门外,应予公开的90家部门及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通过互联网和公示栏公开了本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省级和5个州(地、市)级财政及预算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和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青海省2007至2009年度“两基”教育经费、2009-2010年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省三江源办2008-2010年项目管理费和科技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等11个项目和单位的审计结果。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程序、标准及实施情况。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省级规章制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并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违法违纪情况及处罚决定进行公告。首次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将认定工作全过程及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12年,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信息1040条,在青海日报发布公开招标信息66条,实现了全省范围内招投标信息共享。

6、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提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

7、价格收费监管方面。公开了《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青海省104种单病种住院费用限额付费标准(试行)》、《21类重特大疾病住院医药费用标准》等政府制定价格方面的信息。《青海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大阪山隧道、西宁市石头磊、109线高店、109线莲花台客车收费标准、货车收费标准》、《马场垣至西宁高速公路客货车收费标准客车收费标准、货车收费标准》、《青海省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意见》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方面的信息。

8、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保障性住房、计划生育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中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增加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困难补助发放、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

9、应急管理情况。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了包括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了应急演练、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本省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公开了本省相关行业、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定期发布本省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的分析、事故调试分析和有关统计数据。公开了有关食品质量节日前后或专项监督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质量监管部门查获问题有关情况通报等。

11、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及时发布封道养护施工、市民出行(灾害性天气、突发事故)等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在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并链接各区县、有关部门子专栏,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项目信息、工程招投标、企业信用信息、人员处罚信息等。

12、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了本省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机构改革方面的情况及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此外,还公开了法规规章、领导信息、征房征地、救灾救济、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省政府大事记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省已形成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官方微博、社区信息苑和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对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全省8个州(地、市)政府、所有县(区、市、行委)都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90%以上的省直部门建立了网站。建成发布了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0万余条,其中发布2004年以来的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2400余件。

2、新闻发布会。本年度通过各种方式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3场。内容涉及重大经济活动、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玉树灾后重建、重大文体活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状况、国际性文化交流、国计民生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中外媒体关注的政府工作重要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青海省政府系统新闻发言人的通知》,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调整后的政府新闻发言人。下发了《关于公布青海省州市地、省委各部委和群团组织党委新闻发言人的通知》,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党委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

3、政府公报。《青海政报》发布24期,每半月出版1期,通过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同时,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青海政报》专栏,方便查阅。

4、公共查阅点。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辟出专门区域,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一些地区也按照省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在相关场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各州(地、市)、县政府已在当地档案馆或图书馆建成了46个查阅中心。

5、官方微博。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牢牢掌握网络舆论的主动权,积极与腾讯网、新浪网合作,分别建立了省政府新闻办的腾讯、新浪官方微博—“青海发布”,两个微博累计发布有关全省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百姓生活等方面信息2373条,分别拥有“粉丝”23万和26万,得到了广大网民的认同和响应。

6、其他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青海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西海都市报》等省内主要媒体播发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省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5696件。其中,省级机关收到827件,各地区政府及工作部门收到4869件。当面申请4930件,占86.6%;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5件,占0.2%;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319件,占5.6%;以传真形式申请239件,占4.2%;以信函形式申请193件,占3.4%。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569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696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5236件,占总数的91.9%;同意部分公开的为190件,占总数的3.3%;不予公开的为80件,占总数的1.4%;信息不存在的为190件,占总数的3.3%。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省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约11.51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44万人次,电话咨询6.69万人次,网上咨询3700余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全省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增设电脑和触摸屏幕等设备,印制宣传手册、开展培训和调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信息更新等费用110余万元。

(二)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未收取依申请政府信息有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紧张矛盾突出。各地区和各部门均没有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且挂靠机构不尽相同,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同,导致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省制定出台了实施《条例》办法,但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等还需进一步完善。另外,一些需要部门牵头完成的制度规范仍未出台。

八、2013年的重点工作安排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我省将按照《条例》要求,克服困难、常抓不懈,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进全省工作深入发展。

(一)逐步理顺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确定主管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将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纳入当地政府的指导、协调范围。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特别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具体办法,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与部门积极协调,建立实施《条例》的日常性培训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抓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公开,力争取得更大进展。推进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行为规范、公共资源利用、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收费依据、项目、范围、标准等信息公开。

(四)着力抓好公开载体建设。会同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建立网上依法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方式。指导、督促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办公场所、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积极探索网上办事形式,逐步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建立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和社会评议活动,将检查考评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其舆论监督作用,对不公开或应付差事走过场的典型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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