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22日17: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信息 信息聚合 卫生部公报 行政诉讼 医疗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8〕25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8792172;传真:010-68792087;电子邮箱:apply@moh.gov.cn)。

一、概述

2012年,卫生部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卫生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稳妥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卫生部机关和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卫生部印发《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卫办发〔2012〕18号),对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印发《卫生部关于加强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37号)和《卫生部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77号),对无偿献血、食品安全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高度关注的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加大公开力度。印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14号),召开卫生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暨全国12320卫生热线工作推进会议,对卫生政务公开和12320卫生热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年内,7个省(市、区)开通12320卫生热线,全国覆盖省份达到26个,为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卫生部网站进行改版,重点强化了互动功能,增加了在线访谈、视频点播、微博矩阵、信息聚合推送,整合了网上办事功能和信息查询功能,方便网民的查阅和对网站内容的综合利用,提升了网站的稳定性和易用性。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批“院务公开示范点”评比活动,对县级部分候选单位进行抽查复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卫生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公报》和新闻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2012年,卫生部继续利用卫生部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卫生信息,并坚持动态编制“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截至12月31日,部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747条,其中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355条。进入目录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0.28%;政策法规类信息80条,占22.54%;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3.10%;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占1.12%;卫生标准类信息10条,占2.82%;卫生统计类信息4条,占1.13%;工作动态类信息204条,占57.46%;通告公告类信息41条,占11.55%。2012年,卫生部网站全年点击量累计13.27亿次,日点击量最高达713万次(日平均364万次)。

按照《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卫生部于2012年4月23日在部网站公开了2012年部门预算,于7月19日公开了2011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同时,还通过《卫生部公报》(月刊)主动公开卫生部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重要政府信息,并通过邮寄方式向全国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赠送《卫生部公报》,每期发放量1.5万份。《卫生部公报》电子版同期在卫生部网站上刊载,便于公众查询。

卫生部注重利用新闻发布的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为指导性文件配发政策解读,为动态性文件配发卫生要闻。2012年,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19次,发布新闻通稿517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卫生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8件,比2011年增加101%。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46件,占56.91%;以电子邮件申请129件,占21.22%;以信函形式申请121件,占19.90%;当面递交11件,占1.81%;传真1件,占0.16%。

对于60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在608件答复中,已经主动公开的57件,占9.38%;依申请公开228件,占37.5%。未予提供所申请相关政府信息的321件,占52.8%,其中“信息不存在”的116件,占19.08%;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98件,占16.12%;“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74件,占12.17%;“补正申请”的21件,占3.45%;重复申请告知不重复答复7件,占1.15%;属于《条例》第十四条免予公开范围的6件,占0.99%;无效申请1件,占0.16%。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部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卫生部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9件次,全部有效处理。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13年,卫生部将结合深化医改和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督促各地向群众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开诊时间、特色科室等便民信息;公开区域内医疗服务质量、费用、评价等适合公开的监管信息,方便群众选择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改进服务,提高质量。加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开,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与知识普及、公众交流紧密结合,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卫生部新版网站内容,在新网站运行稳定之后,扩充现有的在线办事项目;通过部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和公众问答,打造卫生行政部门与公众直接交流的平台,形成具有影响力的网站品牌。建设卫生微博矩阵,鼓励卫生系统积极利用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三是发挥12320卫生热线的支撑作用。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12320质量考核评价制度,负责本地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的考核工作。发挥12320卫生热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作用,特别要做好向群众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服务信息、新农合信息等服务型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真正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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