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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417257,传真:010-63969875)。
一、概述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有效地增强了税务机关工作透明度,规范了权力运行,提升了税收服务水平,提高了工作效能,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7大类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政府信息。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级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利用税务网站公开信息。推进税务系统网站标准化建设,规范税务网站服务内容,规定信息公开作为税务网站必设的一级栏目,方便网民查找、阅览有关信息。2012年,税务总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100条,组织在线访谈5次。其中,在总局网站推出税务部门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措施和成效、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情况、发票打假情况、车船税法实施情况、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等5个热点议题,网站媒体转载量1887篇。
2.利用服务热线公开信息。截至2012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34个省国税局和12个省地税局应用总局12366系统,其中9个省通过12366项目实现了国地税共建12366热线,全国国税系统12366热线省级应用基础平台和业务框架基本形成,整体提升了12366热线的覆盖面和业务处理能力。据初步测算,2012年12366热线提供人工语音服务量约1200万次,自动语音服务约1600万次。
3.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全年利用电视广播公开信息98条,借助报刊杂志公开信息136条,以公告形式公开信息12期,采用在线访谈联动的形式启动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制播12部税收动漫公益短片和16集税收普法栏目剧《税案风云》。各地还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政务公开途径,开辟了税务微博、手机WAP网站、成立“纳税人网上学校”和“纳税人之家”等形式各样的公开渠道,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平台。
4.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收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全国已有7058台自助办税终端在办税服务厅(室)、银行网点、商业密集区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通过预设公开的内容,纳税人可以在自助办税终端全天24小时查询需要的涉税信息和政策。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
1.及时公开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围绕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特别是做好“营改增”政策发布与宣传辅导,发布“营改增”有关问题说明、编制实施办法条文解读、制作操作指南、政策讲解视频,配合央视和地方卫视等媒体播出专题节目,分行业、分规模对试点纳税人实施大规模培训,针对部分行业、企业开展“点对点”上门辅导。
2.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了《国税系统2012年部门预算》、《201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说明。
3.及时公开人事工作信息。主动公开了国税系统新任命的22位司局级领导干部任免情况,对2012年新录用的6000多名公务员全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网站进行了公示,对2013年拟招录的7000个职位的资格条件也已经进行了公布。
4.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重点抓好过程公开,2012年金税三期工程召开了6个项目的听证会,在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投标公告、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共6543条,在税务总局网站发布采购信息公告62条,《中国税务报》政府采购专版出刊23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年,税务总局共收到办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份,其中根据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后给出正式告知书8份,网上回复15份、转各省办理26份、结转下年度2份。收到处理无效信息5753件,接受电话咨询280余次。各省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60份,均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收到纳税人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42件,办结32件,10件转至2013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通过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的要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和有关内容,提高税收工作效能,努力营造社会满意的税收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建立部门内部会商机制。针对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税种较多、时间较久等复杂情况,由公开办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司局启动会商机制,并以会商结果作为决定信息公开与否的依据。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保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失泄密的现象发生。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适时对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社会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