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16日17: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信息 国家邮政局 年度报告 快递 快递服务 邮政监管 保密法

国家邮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邮政局网站(http://www.spb.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联系电话:010-88323278;电子邮箱:zwgk@post.gov.cn)

一、概述

2012年,国家邮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为我局服务社会、造福民生、提升形象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并拓展邮政管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着力推进邮政行业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推进情况。围绕我局2012年重点工作,对357个市(地)邮政管理局领导干部的配备和公务员的集中招录面试等工作及时进行公开,并通过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与公众互动交流,较好地保证了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完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对行政审批结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进行重点公开,并进一步完善邮政基本资费表、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查询、寄往台湾地区包裹邮件资费表、快递服务价格查询、禁限寄物品目录、快递企业名录、用具用品生产企业名录、集邮市场名录查询等多项便民服务的内容。

三是加强部门规章制定过程的公众参与。2012年国家邮政局就《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草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规章在网上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切实让群众参与决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加强领导,凝聚力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水平。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马军胜局长在全系统大会上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相关整改落实意见,并适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补充调整,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二是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充分利用好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按照《条例》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及时有效公开信息,实现“分类别、分层次、分对象”的邮政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新局面。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探索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

一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局公开办进一步加强与局机关各司局间的沟通协调,稳妥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工作。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每2个月定期编发通报督促各司局主动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2012年4月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强化全局公务员公开意识,推动对《保密法》和保密审查相关规定的学习,认真研究保密审查及其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流程发布信息。

(四)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的质量、数量以及规范性稳步提高,行政许可、查询系统等网上服务功能稳步运行,在线访谈、消费者申诉、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互动栏目稳步推进。2012年,国家邮政局就春节快递服务保障工作、2011年邮政行业经济运行情况、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的解读以及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等一系列邮政业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和网民互动,扩大了邮政业的影响,得到了较高的评价。

二是在网站平台和《快递》杂志外,我局积极筹备并完成《中国邮政快递报》创刊工作。《中国邮政快递报》每周一期、每期八版对外宣传报道邮政行业的发展动态,标志着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得到进一步丰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国家邮政局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同比去年增长136.21 %。按照主题分类,机构职能类3条,占比1.09%;法规政策类6条,占比2.19%;规划计划类1条,占比0.36%;行政审批类22条,占比8.03%;标准规范类3条,占比1.09%;行政执法类12条,占比4.38%;统计信息类17条,占比6.20%;应急管理类3条,占比1.09%;财务工作类2条,占比0.73%;人事工作类57条,占比20.80%;党务工作类13条,占比4.74%;工作动态类51条,占比18.61%;对外交流类49条,占比17.88%;其他类35条,占比12.77%;。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国家邮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其中,46件通过网络在线申请,14件通过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邮政业务、快递业务及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等方面。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20件;“不同意公开”的40件,均为“非本部门掌握的信息”或“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国家邮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因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2次,经与相关提起复议公民积极沟通协调,我局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仍需进一步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国家邮政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强化我局公务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并探索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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