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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电话:65194588;电子邮箱:gwgk@customs.gov.cn。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综合2012年海关总署各部门及各直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情况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附表。
本年报电子版可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获取,网址:www.customs.gov.cn。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2年,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工作程序,依法答复依请公开事项,社会满意度获得提高。据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联合发布的2012年最新《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显示,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43个参评的部委中位列第4。据海关政风行风外部调查数据统计,海关政务公开外部满意率为98.28%(很满意34.59%,满意44.43%,基本满意19.26%,不太满意1.31%,不满意0.41%)。
(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事项进行公开:海关监管部门要求各直属海关注重对政府、场所企业经营人的政策宣讲和法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监管场所规范管理的认识和理解。2012年底,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全国各类货运监管场所验收合格率达到95.08%;海关政法部门在出台新的管理法规时,普遍采取了事前上门征求意见、事后加大业务现场公开的工作方法,通过媒体发布、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材料、开座谈会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最大限度争取各界对海关执法的理解;海关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统一发布时间,依法及时发布海关统计数据,为广大企业提供进出口预警监测信息,做好海关统计数据咨询服务。海关财务部门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积极主动公开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海关关务保障部门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及时在规定的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同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增加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中国海关杂志》发行渠道,随刊提供政策解读、文告公告免费光盘,发送至进出口企业和管理相对人手中,扩大主动公开。发挥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作用,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万多条。各级海关开展“网上直播”和“在线访谈”,实现远程信息发布与互动;福州海关开通12360热线官方认证微博,及时答复业务咨询,对网上涉及海关业务的不实传言及时回应、主动澄清、正面引导,该微博获“2012年福建政务微博新锐互动奖”。一些海关还开通“阳光通关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对执法过程实时公开。
二是结合海关所在地业务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各海关在“4.26”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周、“8.8”海关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日举办相关活动,通过召开“减负增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免税商店、中小博展览会、企业分类管理政策等多个政策宣讲会,将新政策、新规定及时向企业公开宣传,并现场答疑,提升了政务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各业务现场、报关大厅、旅检大厅等工作场所,要求海关关员向工作对象“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深化“三走进三评议”活动,请地方党政部门、进出口企业和进出境旅客评议海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优化通关服务情况及改进工作作风情况。组织海关业务骨干走进企业,以志愿者服务形式宣传海关政策法规、解答疑难问题。
四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密切关企合作关系。天津海关实地走访大型企业30多家,发放调查问卷530份;太原海关与地方商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主题宣讲”;长沙海关利用互联网、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布海关新措施;南昌海关开展“点对点,一对一”政策宣讲活动;深圳海关代表参加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和深圳广电集团联合主办的“民心桥”节目,通过电台宣传海关近年来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及成效,并现场回答听众提问。另外海关还开展了中美C-TPAT联合验证、AEO认证等重点政策宣讲,企业反响很好。
(三)优化12360热线服务。
为畅通海关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渠道,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海关总署在已开通的全国海关12360统一服务热线基础上,整合资源、扩大规模,于2012年10月起向社会各界提供24小时全天人工服务,极大地方便了进出口企业和进出境旅客。目前海关总署和41个直属海关呼叫中心已互联互通形成网络,集中了近300人的团队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通关求助、举报投诉、信访建议等诉求。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12360热线为社会各界解决了40多万个通关难题。为提高12360热线服务质量,海关总署加大对硬件平台建设的投入,将该项目纳入“金关工程二期”建设中统筹建设。开展专项培训提高话务人员业务素质,要求做到有问必答、限时回答、准确回答,努力提高接通率、满意率。
(四)清权确权推进执法透明。
2012年海关总署督审部门牵头开展清权确权工作,自上而下、系统性、全面地对海关各项权力进行排查和清理。目前,已基本摸清涉及海关执法、组织管理、监督的权力底数49类320项,具体权力行为965个,梳理了各项权力来源、横纵向事权划分、运行流程、所涉岗位及职责、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缉私部门积极推进缉私办案公开透明,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办案场所全程录音录像系统的安装和应用进度,配置音录像设备,实现对缉私执法现场的实时监控,加强对缉私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署长活动专辑。
2012年,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署长活动报道专辑”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05条。
2.海关总署令及公告。
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共计公开署令2条,公告64条。
3.海关统计信息。
编制并发布海关统计快讯、海关主要统计数据、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中国对外贸易指数月刊、海关统计月报(中英文版)以及海关统计年鉴(中英文版)。其中海关统计快讯、海关主要统计数据、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开;中国对外贸易指数月刊、海关统计月报和海关统计年鉴以印刷刊物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年内,共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各类统计信息314条。
4.政府采购和拍卖。
规范政府采购和罚没物资拍卖程序,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344条,公开各类拍卖信息536条。
(二)公开主要形式。
1.中国海关门户网站。
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海关信息公开规定、海关信息公开指南等,并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海关信息公开申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目录分类列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有关信息。2012年,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及各直属海关子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8万条。
2.海关总署文告。
通过《海关总署文告》公开海关总署规章及海关总署公告。《海关总署文告》每月出版,电子光盘版通过《中国海关》杂志向社会公开发布,2012年共出版12期,发行量达56.4万份。及时将《海关总署文告》提供至图书馆、档案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3.网上直播和在线访谈。
各级海关单位制作在线访谈、网上直播共计172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级海关单位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8件,其中海关总署收到43件,各直属海关收到25件;电子邮件形式申请40件,占59%;当面申请12件,占18%;信函、传真及其他形式申请16件,占23%。
(二)申请处理情况。
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为56件,占83%;“不予公开”的为3件,占4%;“免于公开”的为5件,占7%;“答复转其他途径办理”的4件,占6%。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国海关系统收到有关海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
全国海关系统发生有关海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2件。
五、海关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
目前,各级海关单位对海关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相关检索、复制及邮寄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各级海关单位公开水平参差不齐,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统一;对信息公开工作新的要求还缺乏研究,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今年,海关总署将突出做好以下2项工作:
一是继续推广运行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切实利用“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政务工作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公开效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海关12360统一服务热线建设。
继续完善海关统一服务热线,加强对12360热线前台话务咨询员的培训,打造集语音服务、网络服务、短信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海关信息公开体系。
七、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三)申诉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