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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按照《条例》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结合履职实际,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统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及地区中央银行信息公开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加强信息披露和政策解读。2012年全年发布新闻稿件303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7件;及时通过互联网站公布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率等重大金融政策信息,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定期公布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更新6类24张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定期发布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报告;公布总行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信息;及时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审批结果。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加强互联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专栏目录编排和链接方式,不断充实专栏内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在线访谈、中国人民银行文告、中国人民银行年报等方式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发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平台和渠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四是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众知情权。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接听电话和查阅邮件,及时受理公民和法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严格依法办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答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确保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是加强系统指导,提升公开水平。加强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整体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对相关法规和政策的理解掌握,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自查和抽查等方式,促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职责和机构设置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历史沿革、行领导简历、历任行长、内设机构、分支机构、驻外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设置情况等。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与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实施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公开有关货币金融统计数据,同时对调查统计表做出具体说明;按季公开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按年公开金融市场发展情况、金融稳定报告等业务报告。
(五)履职业务信息
货币信贷政策、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统计、金融会计、支付结算、金融信息化、货币发行、经理国库、金融对外交往、征信管理、反洗钱等业务信息。
(六)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的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法规、制度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七)信息公开年报
(八)其他有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和采购结果;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公务员、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招聘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将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按照管理权限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将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政策法规及相关金融业务信息在生成后及时在网站予以公开。为满足信息公开及时性需要,履职业务信息注明查阅途径,以方便公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国人民银5 行网站公开的信息同时具有方便社会公众浏览、检索、下载、打印的功能。
(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发布重大金融政策信息。2012年,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了9场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内容涉及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国际金融、支付结算、反假人民币、金融服务等专题,全面披露了人民银行在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各类信息,并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提高中央银行公信力和信息透明度。
(三)其他形式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还选择下列载体或方式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1)《中国人民银行文告》;(2)《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金融年鉴》等公开出版物;(3)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4)专题宣传板报;(5)其它便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12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13件,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文件查询等方面。
二、申请办理情况
对28件信息公开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均按《条例》相关规定答复。其中,以书面形式答复23件;按申请人要求以电子邮件答复5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6件,占57.2%;“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占21.4%;因“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和“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而“不同意公开”的6件,占21.4%。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等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积极推进主动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和救济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完善网站检索、留言等功能,方便公众通过网站获取信息。四是继续推进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大厅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平台功能。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第八部分:附 表
附表1: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2: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3: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