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15日16:4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宗教团体 国家宗教事务局 工作水平 国家宗教局 工作作风 教师资格认定 宗教活动 工作协调机制 年度报告 门户网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www.sa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邮编:100009,电话:010-64095280、64095071,电子邮箱:zwgk@sara.gov.cn)。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政府机关形象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大重点信息发布力度。召开门户网站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建设的具体举措,提高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加强技术保障,解决部分地区登陆难和带宽冗余不足、安全性能低的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发布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推进情况。将《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等2个部门规章,《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中文、藏文版)等宗教团体的规章制度在门户网站刊登。公布我局2011年工作情况报告和2012年工作要点,公布201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围绕国家宗教局2012年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推出《2012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佛顶骨舍利赴港澳供奉》、《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四深入”调研活动》、《公益慈善 宗教界在行动》、《2012伊斯兰教朝觐》、《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2012中土伊斯兰文化展演》等10个政府信息专题,加大重点事项公开力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报送制度,畅通政府信息报送渠道。为拓宽政务信息来源渠道,提高政务信息采集质量,我局制定下发了《国家宗教局政务信息直报点管理办法》,建立了宗教工作部门政务信息直报点制度。2012年,在全面总结该办法实施情况并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该办法并下发各地执行。同时,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部门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各地宗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此外,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公文报批程序,要求各行文单位注明每件公文是否公开,如注明公开,则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

(三)指导全国性宗教团体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能力。指导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建立新闻发布制度,5大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共确定了9位新闻发言人。组织召开了“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记者见面会”。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及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新闻发言人首次集体亮相,向新闻媒体介绍各团体相关情况,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事项,推进宗教团体教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满意度。指导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或发表公开谈话,介绍有关情况,针对重要问题表明态度和立场,回应各方关切。

(四)做好机关内部事务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我局决策公开力度,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重视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尊重干部职工主体地位,发挥干部职工主体作用,提高决策透明度。注重干部人事工作的信息公开,在开展局机关干部竞争性选拔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进展和结果均在局内网发布,招录招聘人员信息、干部任免情况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制定全国“两会”议案、提案办理办法和局机关政府采购、机票购买、固定资产管理等规章。招投标工作信息均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开进行。完善公文、值班、机要、保密、会务、后勤保障等运转机制。改版局机关内网信息系统,加大对内部规章制度宣传力度,加快内部工作信息公开速度,强化内部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5条,其中,职能机构日常工作类信息426条,占22.6%;地方性宗教工作类信息509条,占27%;专题报道类信息918条,占48.7%;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占0.53%;人事管理类信息22条,占1.17%。

(二)主动公开形式

1.依托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是我局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是接受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平台。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独立页面,开设“规划计划”、“财务信息”、“统计信息”、“人事任免”、“招录信息”、“招投标公开”等栏目。设置各司(室)、直属单位单独页面,加强各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同时,网站提供信息检索查询、网上受理申请、电话咨询、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的公开功能。

2.协调新闻媒体报道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信息。协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新社、中国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对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佛顶骨舍利赴港澳供奉、2012中国·土耳其伊斯兰文化展演等大型活动,中国佛教界支持缅甸佛教和慈善事业、“宗教慈善周”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等活动进行多角度多方位报道,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面。《中国宗教》杂志围绕我局宗教重点工作策划开设专题,进行深度报道,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自主新闻发布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媒体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等共9场,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布我局有关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公布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发布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安全、顺畅、准确地传递到社会受众中。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收到2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一件涉及人事管理事务,以互联网提交电子申请表方式提出申请;一件涉及政策法规事务,以纸质信函方式提出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两起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在法定期限内分别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回复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栏目设置不尽合理,栏目内容在满足受众需求上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报送速度和批转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建设,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公开指南,确保社会公众及时高效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二)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局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机制,督促各部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效率和公众咨询答复质量。

(三)加强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出台前,通过专家论证会、宗教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避免行政决策出现偏差。出台政策法规,要通过互联网和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四)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应社会公众对宗教工作日益关注的新形势,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是完善局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依法合规作出答复。

(五)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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