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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国家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依法公开。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国家信访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紧密联系信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公开意识,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国家信访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安排》,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司室,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以责任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立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印发宣传页等,公开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办理流程、信访须知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办好国家信访局互联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有关信访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措施办法、工作动态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信息,方便了群众及时了解信访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信访局按照《条例》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初,在总结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时对外发布了国家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围绕公众关注的经费公开问题,按时对外发布了国家信访局201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201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在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先后公开了涉及综合信息、典型经验、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牢固树立依法、公开、透明的服务理念,及时受理、答复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2012年,国家信访局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国家信访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国家信访局收到以国家信访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及时予以办理和答复。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程序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013年,国家信访局将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