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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监会起草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该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众参与情况、载体建设情况以及2013年工作思路等5个部分组成。该报告可在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依据《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中国保监会通过网站等平台公开了3374条政府信息。其中包括:
(一)政策法规55件。公开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部规章,《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尽快遏制电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等48件规范性文件,满足了保险业内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管政策规定的需要,并对《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保险中介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等监管规定和重点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
(二)行政许可结果1270件。继续做好机构设立、业务审批、高管任职资格和事项变更等4类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开,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
(三)新闻通稿115篇。就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其他业务领域的保险监管工作,及时发布新闻稿件,介绍有关情况,解读重点内容。
(四)行政处罚13件。公开了保监会对部分保险机构使用虚假财务资料、虚列营业费用、不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车险条款费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理赔和内控管理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在保监会网站首页集中发布了所有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统计数据52条。按月向社会公开了全国保险业经营情况、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情况、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情况、全国各地区保费收入情况。每季度发布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业务情况等数据。
(六)部门预决算和“三公支出”。按规定公布了中国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2011年部门决算、“三公支出”等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中国保监会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建设、保险中介互联网保险业务备案、保险文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开辟了网站专栏。出版了《2012中国保险市场年报》,公开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不定期向社会公众介绍保险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中国保监会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内容涉及保险产品条款费率等,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答复。
2012年,中国保监会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
2012年,中国保监会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2年,中国保监会就《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保险统计管理规定》等5项监管规定公开征求了意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科学监管、有效监管。中国保监会还通过主席信箱等互动渠道,向社会公众解读保险监管工作,介绍保险市场发展情况。
四、载体建设情况
2012年,中国保监会开通了西藏保监局和温州等5个保监分局的子网站,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载体。
五、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中国保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优化公开载体,加强监督考核,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和流程。以保监会内部办公平台改造为契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在机关内部的工作机制和运转流程,提高效率,改进质量。
(二)改版升级保监会网站。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突出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优化设计保监会网站栏目,为不同用户分类提供一站式的信息服务。全面改进信息检索、保险机构等便民服务。
(三)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完善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考核评估各保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保监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