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09日16: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风险防控 地理标志产品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 科学发展观 公开信息 工作绩效

质检总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质检总局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联系电话: 010-8226162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和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点,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引导,以施行《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为抓手,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积极稳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措施。

质检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炜担任副组长,各司局及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厅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厅综合处承担。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多次会议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领导管、专人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质检总局制定了较为有效的制度措施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规定各单位在办理文件时,即明确该文件是否公开,对应该公开的文件,在经保密审查程序后,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涉及多部门或其他部委的,我局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或商其他部委提出办理意见。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我局于2009年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总局机关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其中结合相关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了《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2012年9月,我局在对总局机关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时,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中“持续改进”的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对《管理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同时,通过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办理部门的沟通、指导、协调和监督,不断优化公开流程,强化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督办催办工作。每周编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办理动态周报表》,督促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按期办理并回复反馈;在办理期限到期前,向承办单位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催办单》,提醒并催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期限办结,如需延期办理,严格履行延期手续。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本着更好地让企业、公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出发点,质检总局在充分发挥广播、报纸、公报等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载体创新,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一是升级改版质检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是质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2012年,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的升级改版,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和归类,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经过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改版前的7大类7000条增加至新版网站11大类38子类24000条,建设了更加规范、实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增加了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等功能,突出展现了行政收费、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等中央要求重点公开的信息,紧密结合质检职能,重点强化了质量抽查公告、疫病疫情、预警提示、禁令公告等业务特色鲜明、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通过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建立了高效的资源整合利用和快速的响应机制,使网站后台系统和环境不断优化,数据资源不断丰富,功能应用不断提升;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供较为人性化的质检工作导航服务,加强“网上质检”建设,稳步开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全面提升总局门户网站服务工作水平,得到了社会肯定。在第十一届(2012)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暨经验交流会上,质检总局网站在参评的全国73家部委类网站中总分排名第二,连续四年保持了第二名的好成绩。特别是2012年在信息公开和在线办事方面,均位列各部委网站第一。

二是积极开展网上在线访谈。针对质量发展纲要、食品安全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疫业务等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多次网上在线访谈。参加了中国网络电视台举办的“政要访谈录”,国家质检总局刘平均副局长接受中国网络电视台专访,解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我局新闻发布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新闻发言人向主要新闻媒体通报质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012年共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12场,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

四是坚持听证会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正式实施和公开前,主动邀请各方面专家和群众进行听证,集中民意,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例如:通过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受到了广泛关注。

五是做好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参与平台,分别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件法规草案征求了意见。

(三)业务培训和交流。

为进一步贯彻施行《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12年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与交流。一是举办首次全国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2012年5月,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举办了全国质检系统首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全国质检系统85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公开的范围、公开工作方法与程序等理论,培训效果良好。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通过积极参加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专题研讨会,参加北京大学中央国家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沙龙,到北京市质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其他部委和地方质检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座谈会,对具体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和业务指导。同时,通过加强与认监委、标准委、总局相关司局、部分地方质检两局、直属挂靠单位等政府信息公开承办部门的沟通,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贯彻国务院的决定要求,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和衔接,要求相关部门逐项认真落实,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并及时更新涉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行网上审批,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行政审批问责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局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02项,改变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5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30项。

(五)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总局党组发文明确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细化了11项任务,即开展清权确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优化权力结构、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加大科技防控力度、实施预警处置、强化动态管理、注重检查考评,特别强调要通过门户网站、公报、公开栏、媒体等途径,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政务大厅窗口管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政务大厅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质检总局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督促提高办事效率。2012年3月,我局在政务大厅开展了“学雷锋服务窗口”和“学雷锋标兵岗位”评选活动。同时,通过软硬两手抓,努力把政务大厅的服务质量抓好,力争把政务大厅建成对外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展示质检总局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科学发展服务。2012年,通过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发布质检新闻信息10841条,其中:总局质检要闻740条,地方新闻9860条,图片新闻229幅,新闻发布厅12条。配合各项专项活动开设了14个专题专栏,其中包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践行雷锋精神 推进质检发展》、《落实<质量发展纲要> 提振安全消费信心》、《2012年全国“两会”》等活动专栏12个,“2013年起实施降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专题信息”、“免收2012年第四季度法定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公开专栏2个。组织“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走建设质量强国之路”在线访谈1次。全年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12场、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局及时主动公开了2012年部门预算和2011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负责的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信息等。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统一安排,我局主动公开了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情况、依法注销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情况、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情况等9个方面的食品安全政府信息。质检总局政务大厅共接待现场咨询人员1628人次,接受电话咨询33611人次,接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计量认证许可、认证机构许可、特种设备许可、国外固体废料注册等申请43514件,办理32821件,邮寄证书及不予受理通知书1600件。

质检总局各司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个司局子网站,对外主动公开业务事项的主要信息有:质检法律法规信息290条、质量管理信息3550条、计量管理信息1340条、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信息116条、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信息158条、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监管信息1127条、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信息249条、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3500余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5971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信息1137条、食品生产许可信息164155条、执法督查打假信息690条、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275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类公告46条、人事管理信息111条、计划财务管理信息443条、综合办公信息895条、党务公开信息1630条、其他信息65条。(详见附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对重要的申请事项,总局领导亲自过问,并多次批示或召开协调会研究处理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办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还经常就具体问题与申请人沟通情况,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0件,其中有效申请237件,无效申请3件(属于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37件有效申请中,通过门户网站提交申请146件,占申请总数的61.6%;通过信函提交申请84件,占申请总数的35.4%,当面递交申请7件,占申请总数的3%。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食品问题41件、文件函件等问题32件、标准问题31件、生产许可问题30件、组织机构代码问题23件、计量问题15件。

(二)回复情况。

237件有效申请均已全部回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回复76件,通过信函回复161件。受理的237件有效申请中,属于公开范围的申请有57件,占申请总数的24%;属于不存在政府信息的申请有26件,占申请总数的11%;属于依法不由本行政机关公开的申请有13件,占申请总数的5.5%;不属于政府信息的申请有4件,占申请总数的1.7%;属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有2件,占申请总数的0.8%;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申请有0件;此外,有135件申请属于“咨询类问题”,占申请总数的5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质检总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质检总局收到的以总局为被申请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共30件,目前均已审结。经过审查,不予受理的20件,属于同一复议事项发行政告知的4件,另外6件行政复议案件,均作出了维持的决定。2012年,涉及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经行政复议纠正的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引发的、以质检总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2年,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和群众不断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不同司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无论是信息量、信息语言的规范性还是对多种载体的利用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利用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答复格式、答复形式、答复语言各式各样、良莠不齐。三是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通过政务大厅查询政府信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所占的比例较小。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3年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取得更好成绩。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对各司局、地方质检两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信息中心加强对总局门户网站的管理与服务,力争总局网站“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等综合测评在中央国家机关排名保持前三名的成绩。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分办、督办,确保总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按期回复。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指导和把关,力争总局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及被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为零。三是编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格式,规范答复形式。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一是建立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平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识、案例等在平台上进行讨论。二是加强与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沟通联系,争取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三是组织2次以上的专题座谈交流活动。四是到2家单位学习调研,提出1份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的具体措施建议。五是收集整理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典型案例,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四)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力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3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以推动总局各司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充分发挥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规范服务流程指示牌,方便群众按规范流程办理各项业务。在免费提供上网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的基础上,增加免费传真机等便民设施,方便来办事的群众。设置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及时汇总分析对政务大厅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提出改进措施,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在政务大厅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评选学雷锋服务优秀窗口和学雷锋标兵岗位,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的服务水平,把政务大厅建成服务群众的窗口。

附件:

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各司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共有22个司局子网站,对外主动公开业务事项的主要信息有:

(一)质检法律法规信息290条。其中工作动态53条、立法动态20条、理论研究120条、各地动态89条,通过公众参与平台,分别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件法规草案征求了意见。

(二)质量管理信息3550条。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及时对实施质量兴(强)省战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全国“质量月”活动等重要业务成果、重大举措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产品伤害监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产品三包、设备监理、质量统计分析、政府质量工作绩效、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等社会关注的事项进行及时通报。

(三)计量管理信息1340条。一是公布了地方上报的关于通知通告、重大新闻、地方动态等各类计量动态信息633条;二是公布了关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商品量计量监管等法制计量信息84条;三是公布了关于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技术法规、计量技术机构等科学计量信息219条;四是公布了关于能源计量、企业计量等工程计量信息146条;五是公布了关于国际组织、国际交流、OIML证书等国际交流信息50条;六是发布各类图片新闻46条;七是公布其他信息162条。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信息116条。其中:公告7条、联合公告2条。图片新闻7条,新闻动态50条,信息服务14条,专题信息36条。

(五)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信息158条。公开内容有部门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工作动态、业务统计数据、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其中国际传染病信息8条、最新疫情通报21条、通知公告12条,其他信息117条。

(六)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监管信息1127条。一是服务信息中公布了国内外最新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2条,禁令公告8条,警示通报13条,国内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5条1492家企业,国外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10条521家企业,国内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8条547家企业,国外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30条10000多家企业或果园、包装厂等。二是政务信息公布图片新闻95条,热点关注75条,工作动态81条。三是政务公开公布动物检验检疫信息75条,植物检验检疫信息32条,携带物邮寄物检疫信息110条。四是在专题信息中公布有关专题信息4条。五是公布其他信息473条。六是在总局门户网站热点栏目便民提示板块和信息公开专栏局令公告、业务信息等板块发布各类信息106条。

(七)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信息249条。其中:质量状况白皮书4篇、公告9条、图片新闻14条;其他信息222条。

(八)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3500余条。一是先后公布《关于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措施的公告》(2012年第3号公告)、《关于取消进口化妆品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公告〔2012〕39号)等14个总局公告。二是开设“温馨提示”栏目,发布国外法律法规动态、国外标准动态、国外食品安全信息、国外最新检验检疫要求等273条,其中国外法律法规动态信息42条,国外标准动态信息66条,国外食品安全信息119条,国外最新检验检疫要求信息46条。三是开设“风险预警”专栏,及时更新公布各类预警信息,2012年累计公布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499条,出境食品风险预警信息116条,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信息29条。四是及时公布各类进出口检验检疫信息。更新准入名单16次,更新养殖场及加工企业名单10次,更新检疫审批评语3次,更新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2次,更新冷库名单2次,更新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信息6次,新增备案基地40家,撤销备案基地42家,变更基地备案信息12家,更新输日生姜种植基地备案信息3次,新增备案基地36家,撤销备案基地11家,变更基地备案信息1家,更新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信息1次,更新337家,更新已向台湾农业部门登录的台湾输大陆大米加工厂名单4次,更新33家,公布更新输华乳制品卫生证书及印章共10份。五是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信息。结合“食品安全周”等活动,组织材料制作了“食品安全宣传手册”,面向公众和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5971条。一是发布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信息4900条。二是发布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等4个安全技术规范。三是发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文函68件。四是发布了滚动新闻、图片新闻161条。五是发布了有关业务信息110条。六是发布了其他信息728条。

(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信息1137条。一是发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信息、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产品目录、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信息151条。二是发布了监督抽查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五大类产品信息147条。三是公开其它信息839条,包括文件、通知及各类工作新闻动态等。

(十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164155条。一是做好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收集整理各省食品生产许可信息查询数据更新,公布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信息152681条。二是做好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信息每月一次共12次,公开31个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情况。2012年新增食品添加剂企业876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3642家;延续食品添加剂企业753家,延续食品相关产品企业2935家。主动公开20批化妆品和牙膏的生产许可信息。三是及时公开注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全年发布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9次,共注销2037家食品生产企业207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不包含省局注销);注销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公告23次,共注销147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和1001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书153张。

(十一)执法督查打假信息690条。公布反映执法稽查工作重要活动及工作动态信息229条;“质检利剑行动”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等专项打假整治信息379条;热点关注及典型案件37条;打假扶优信息11条;缺陷产品召回信息34条。

(十二)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275条。公布了双边及多边重要外事新闻信息和国际司重要动态52条;与港澳台合作等信息39条;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103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重要动态74条;出国最新注意事项信息7条。

(十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类公告46条。其中受理公告8条,批准公告32条,专用标志公告6条。

(十四)人事管理信息111条。发布了质检干部任免信息50条,机构调整信息61条。同时并对司局介绍、干部信息、电子公告等栏目进行了及时更新。

(十五)计划财务管理信息443条。一是及时公开质检总局2012年部门预算与2011年部门决算信息各1条(含“三公经费”)。二是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标、中标信息共计150条,其中招标信息76条,中标信息74条。三是主动发布重要通知、财务管理、工作动态等信息90余条。四是及时公开收费减免信息201条,其中工作动态16条,免收费工作信息简报4期,收费管理有关文件181个。

(十六)综合办公信息895条。公布政策研究信息34条;质检信息94条;工作动态信息189条;服务专栏信息54条;新宣传信息342条;综合管理信息63条;政务公开信息17条,文秘档案信息52条;其他质检信息50条。

(十七)党务公开信息1630条。公布“图片新闻”11条、“重要通知”9条、“综合信息”79条、“宣传工作”18条、“组织工作”24条、“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18条、“群众工作”23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10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栏219条、“践行雷锋精神,推动质检发展”专栏208条、“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专栏1011条。

(十八)其他信息65条。公布督察内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3条;纪检监察动态栏目18条,党风廉政建设栏目8条,廉政风险防控栏目33条,行风在线栏目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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