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3年04月07日17: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民政部 科学发展观 风险防控 公开信息 暂行办法 实施方案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条例 栏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联系电话:010-58123000;传真:010-58160610;电子邮箱:xxgk@mca.gov.cn)。

一、概述

2012年,民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民政落实举措及执行情况,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2年8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民政部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直属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学习和落实《实施方案》精神,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奠定良好基础。

(二)启动并完成了民政部门户网站及16个机关司局网站的改版工作。从体系架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功能应用、风格色系等方面对网站进行了全新设计和提升改造,打造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在线服务三个专版,以更新快、关注多的信息公开专版作为网站登录默认首页面,分类更清晰,信息展示更完整,公众查找信息更便捷。继续拓展民政网站群地方网站建设。新增青海、新疆省级民政部门网站,陕西网站群延伸至市县,网站群总站点达782个。整合地方民政网站信息资源,便于公众了解各地民政动态。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合理清理、调整民政范围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民政行政审批目录及办理程序,逐步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完善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流程,将公开透明原则融入民政工作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继续对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财务支出、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

(四)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一是公开民政重大惠民政策措施。实施《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地方和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统计公告、灾情快报、专题宣讲等形式,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老龄工作、福利彩票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便于公众尤其民政对象知晓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加大工作投入与保障,健全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归口答复机制。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民政部通过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8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038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5条,规划统计类信息58条,专题专栏信息774条。民政部门户网站通过网络电视台录制、编辑、发布视频信息38条,策划制作2013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2012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暨民政论坛、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两会”专题报道、清明节专题报道等13个专题,配合重大会议进行2次网站直播,有效保障了部重点工作信息的发布。加强留言咨询、在线访谈、热点问答、网上信访等交流互动栏目建设,为社会公众搭建了解民政工作的平台。民政网站群访问量两亿余次,其中,民政部门户网站访问量约一亿两千万次,日均访问量三十余万次。

(二)继续做好民政部文告编制发布工作,扩大发放范围。2012年共发布文告12期。发挥《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公益时报》、《慈善公益报》、《中国民政》等民政媒体的载体功能,全面报道民政重要决策、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健全新闻发布机制,完善部属媒体驻部工作制度、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

(三)细化部门财务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围绕部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招投标等群众关心的信息,按照时限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举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发布招标投标信息,及时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与成交结果,推动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四)充分开发利用民政档案,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服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维护工作,满足公众快速、便捷地查阅、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民政部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电子邮件申请22件,信函申请13件)。其中,涉及政策法规6件、优抚7件、社会组织5件、社会救助2件、基层政权建设1件、区划地名1件、社会福利2件、人事7件、其它4件。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答复。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17件,“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不属于本部门信息”的2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件,“要求补充申请信息”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民政部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民政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件。

六、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2013年,民政部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利用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力度,进一步优化和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加强资源整合,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和系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鼓励和引导承担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部属事业单位,坚持把公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加强部属事业单位网站建设,推动各单位各相关业务领域信息公开。

(三)推进社会组织公益信息公开。完善基金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行业协会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全国基金会和慈善捐助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会组织综合性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及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四)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专题讲座、业务交流会等形式,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