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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土资源部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公开
(一)严格坚持开门立法、民主决策。2012年,国土资源部共制定出台部门规章5部、规范性文件40个。在制定部门规章时,广泛听取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并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立法质量。制定出台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部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实行民主决策。
(二)认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公告清理结果。2012年,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在2011年开展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实行“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对上一个清理周期之后至2011年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以国土资源部公告(2012年第7号)的形式公布了《国土资源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布了2011年底前新增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11件。
(三)建立健全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社会参与机制。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2012年,国土资源部认真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后评估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共涉及12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广泛听取和吸收公众特别是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有力地推动了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立、改、废”,加快了新制度供给,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以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对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履行、行政管理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公开决策程序、实行集体会审、坚持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公信。
(一)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扩大公众参与度,一经批准即依法公告。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公告制度,将预审办法、流程、申报要求在我部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公告许可结果。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也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公告牌等形式,主动公开公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已经审批完成的用地预审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有关信息。一是对土地、矿业权审批事项办理实行全流程公开。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均实行相关司局联合会审,强化权力制衡和运行监督。在全国实行探矿权、采矿权统一配号制度,并开发了统一配号系统,部、省、市、县四级矿业权登记管理均通过该系统获取统一编号,实现了全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统一管理,有效规范了审批行为,防范了风险。二是全面公开评选、评审、评估业务。国土资源各类资质的审批、各类奖项的评审、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命名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均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如:在矿业权评估中,首先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告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评估费标准、对评估机构条件要求、报名时间、有效报名清单、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等,然后以摇号方式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当日在部门户网站公告选择结果。对通过合规性审查的矿业权评估报告和评估合同书在部门户网站公示10天。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出具的备案证明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布,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三)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化水平和公开透明度。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实施了干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布局、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交流工作方案、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及阶段性结果,以公示或公告的方式向全体干部公开,保障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2012年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拔司局级领导干部9名,得到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
(四)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利用国土资源部局域网和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开现行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以及项目预算编报审核、专项预算审核编报情况。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安排,按时公开了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部门户网站和规定网站公开招标项目指南、评标程序和工作原则,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为规范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2〕1140号),从2013年1月1日起,采取向社会主动公开和内部公开两种方式,定期公开国土资源部所属单位相关财务信息。
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注重公开质量,不断改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注重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充分发挥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作用,并整合了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有关专业网站、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站、新闻网站及其他传统媒体,及时广泛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共发布国土资源信息6.4万余条,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集成发布公告公示类信息50万余条,制作专题专栏9个,报道会议活动133次,直播会议活动31次,举办在线访谈11次,在整合优化网站的同时,新增优化栏目4个,新建、修改模板168个,新建子网站3个,搭建政民互动投票平台并举行投票活动3次,网站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在门户网站采取了图文、视频、在线访谈、直播、专题等多种方式深化信息公开,增强了亲和力。二是注重公开内容的广泛性。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国土资源通讯等报刊,全面宣传报道国土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和取得成效等,及时传播政府信息,开展国土资源政策解读,刊登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公告等国土资源市场信息。每年以《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中国国土资源年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其中《中国国土资源年鉴》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提供国家图书馆,供公众查阅。三是注重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国土资源部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及时权威发布国土资源政府信息。2012年,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达26场,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从操作层面对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以及时限、告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部政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窗口,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主办司局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受理和答复工作流程规范有序。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2件,比上年增加近14%,全部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8起,受理4起,引发行政诉讼2起,均已依法办理。同时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切实做好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重点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指导各省(区、市)制定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水平普遍提高30%以上,新征地补偿标准及时主动公开、公布;二是在日常征地管理中,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征地范围、补偿标准等有关信息,通过村务公开会议、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告知被征地村组和农户,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了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掌握各地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检查。
(二)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国土资源部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与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5-9月,每天在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网站发布,达橙色预警级的在中央气象台发布,同时通过国土资源手机报和短信发布地灾信息。遇突发事件,加密预警信息发布频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立即以值班信息将灾情、救援情况报国务院应急办和中办、国办信息处,并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进展等在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遇到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全国灾情情况,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三)强力推行土地市场信息公开。 2012年4月25日发布了《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第13号),8月5日发布了《2012年1-6月份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调整与落实情况》公告(第18号),2013年2月19日发布了《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情况》公告(第3号)。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实时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子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对外公布全国各地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如:土地出让公告主要向社会公示出让人、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期、开发程度和规划指标要求等;土地供应结果公示,主要公告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拟开竣工时间和实际开竣工时间,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利用中国地籍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地籍管理各类信息,实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方便社会查询和使用,在全国103个重点城市推广应用银行国土信息查询系统,充分发挥土地登记信息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建设。2012年,更新了矿业权类、土地利用规划类、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类、地质勘查资质类、建设用地系统类、财务类软件35个,新增了土地利用规划类软件6个、在线申报类软件1个,矿业权年检及矿产督察软件5个,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报盘系统4个,油气资源三率调查数据采集系统2个,矿产资源规划软件2个,进一步增强网上办事功能。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许可事项、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状态及结果查询服务。集成建设用地申报、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等地政和矿政在线申报系统,提供办事软件、资料、表格等下载服务,提供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土地证书编号、工业用地信息监测等信息查询。全年发布网上审批结果39个(批),其中包括探矿权许可证批复9个,采矿权许可证批复10个,建设用地批复14个,建设用地预审4个,地勘资质审查结果2批。
(二)在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窗口。国土资源部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民互动”窗口,内设“热线电话”、“部长信箱”、“举报信箱”、“网上调查”等栏目,构建了网上互动交流平台,搜集到大量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互动效果良好。“部长信箱”内容涵盖举报、建议和咨询等多个方面,全年共办理群众邮件答复4844件。
(三)积极构建咨询和热线服务平台。国土资源部充分利用土地矿产法律热线和咨询服务大厅,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问题的解决。2012年,咨询服务接待大厅共受理咨询9689件。其中来人咨询111件,“168电话”人工咨询2413件,“168自动语音”咨询7151件,法律网咨询5件,信件咨询6件。利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2012年共受理线索41284个,其中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线索6394个,属查询结果的16648个,属政策咨询的18242个。
(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是向社会直接提供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近年来,以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为核心,构建“阳光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一站式”精细化公共服务,严格实行“六公开”:凡纳入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都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及时制定并更新完善每个受理岗位的“服务卡”和“政策本”,方便申请人了解受理岗位的服务事项、内容、相关政策要求等;对需要公开的最新公告、通知、审批结果等,确保第一时间在政务大厅大屏幕、触摸屏和部门户网站发布,以供查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3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作为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落实执政为民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充分利用部门户网站网络平台、部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定期开展评议考核。
(二)突出抓好重点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征地、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推进阳光行政。及时公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其他与广大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继续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提高公共查询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门户网站,提供土地登记资料、地质资料和行政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建立国土资源便民统一查询平台系统,逐步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促进国土资源信息资料查询的集群化。
(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调研培训和调查研究。对部机关各司局负责人和联络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总结推广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