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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至年末,全市共有1326.38万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有617.3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21.29万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上年的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5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4320元提高到5160元。最低工资从1280元提高到1450元。
至年末,全市共有1375.98万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至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含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达262.59万人。全市113.7万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实现应保尽保。
至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636个,床位10.81万张,收养各类人员7.16万人。其中,养老机构631家,床位10.52万张。在全市养老机构中,由社会投资开办的330家,床位5.43万张。至年末,全市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231家,服务居家老年人27.2万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313家,受益老人1.1万人;有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492个,受益老人5.4万人。
全年各级政府支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3.57亿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42亿元,粮油帮困资金0.69亿元,医疗救助金2.15亿元。全年向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44.68万人次,支出资金2.76亿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0万人次,支出资金0.7亿元。年内新办福利企业15家,新安置465名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