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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2月19日电(记者胡善安)记者18日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去年该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7%。
据统计,2012年福建省全社会单位GDP能耗为0.607吨标煤(2010年价),比上年减少0.037吨标煤,下降5.7%,降幅历年最大;该省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11185.44万吨标煤,比上年增长5.0%,增幅比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比同期GDP增幅低6.4个百分点。
至此,2011、2012两年福建省已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节能目标任务的52.8%。(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