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声 环 境
【状况】
2011年,14个城市建成区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较好水平,14个城市的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5.7%,夜间达标率为71.4%。
生 态 环 境
【状况】
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0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2个、县市级58个。总面积119.6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6%。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7.13%,比上年提高0.12%。 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动植物种类共有6254种,其中维管束植物总种数5361种(不包括栽培植物以及外来入侵植物),脊椎动物有893种。
环保措施与行动
环 境 法 制
2011年,全省环保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启动了《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重新编制《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出台《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细则》。
环 境 标 准
经省政府批准,2011年5月9日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于联合发布湖南省地方标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和《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加载减速工况法)》标准, 6月9日起实施。该2项标准的出台将为我省实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提供了技术依据,为“十二五”期间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奠定基础。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湘江流域是我省乃至全国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之一,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保民生、控源头、还旧账”的基本思路,确定了保障民生安全、控制工业污染源以及治理历史遗留污染三大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并于8月5日在清水塘举行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启动仪式”,全面启动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治理工作,至2011年底已淘汰关闭企业662家,启动治理项目83个。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全省上下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完善减排工作机制,实施三大减排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责任考核,努力实现年度减排目标。2011年,全省完成相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总量为:炼钢44.2万吨,炼铁149.7万吨,铁合金41.03万吨,锌冶炼16.75万吨,水泥438.6万吨,造纸98.98万吨,玻璃130万重量箱。2011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含单独配套管网项目)41个,截止年末,全省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540万吨,配套管网1874公里,总投资达40亿元,脱氮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804万千瓦,其中20万千瓦以上共38台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10台机组建设脱硝设施。全年共完成146个重点减排项目,经环保部认定,2011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0.5万吨,较2010年下降2.70%;氨氮排放总量为16.5万吨,较2010年下降2.6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8.5万吨,较2010年下降3.41%;由于火电等行业脱硝尚未发挥减排效益,机动车减排刚刚起步,2011年氮氧化物排放较2010年上升10.26%。
清洁生产审核
2011年,我省先后下发了3批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对272家“双超双有”企业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知,并要求25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及时开展验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各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得到普遍提高,通过查找清洁生产潜力,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7652个,按照边审核边实施的原则已实施6842个,共投入资金68459万元,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节电2419万千瓦·时,节水6187万立方米,节煤82万吨,经济效益为71268元;减少废水排放1445万立方米,减排化学需氧量2776吨、二氧化硫2133吨,取得了良好的“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成效。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先期介入各类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和各地区招商签约项目的前置筛选,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提出调整或退出建议,从源头做好环保把关;加强项目环评管理,立足区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排污总量削减、产业优化、产能整合要求,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产能过剩、涉重污染等项目无序建设,提升新建项目的规模经济环境效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审批的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全省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园区环评,督促各园区完善基础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园区专业化健康化发展,明确工业项目特别是冶金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必须由专业园区或园区内专业功能片区承接落地,避免功能区混杂干扰,优化整体发展环境,确保产业集聚集约。建立健全项目三同时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要求和责任主体,强化项目建设期全程管理,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
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水上餐饮、危险废物、铅蓄电池、电解锰、医药行业、枯水期饮用水安全等环保专项行动。2011年全省各级共出动执法人员6.6万人(次),检查企业2.5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421家,挂牌督办企业218家。全面开展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妥善处置了多起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环境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和水平。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保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推广农村环保技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76个,其中2011年度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共39个,涉及全省14个市州,39个县市区,村庄个数达到323个,受益人口约70万。编制《十二五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完成环保部湖南省土壤环境监管试点项目。编制《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大纲》,完成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推动生态示范区创建,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水平,全省17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33个乡镇、19个村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称号。长沙大河西先导区被环保部批准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点。
环 境 监 测
2011年,我省组织开展并完成了省级和市州《“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湖南省“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书》和《2010年全省环境质量公报》;组织开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域水生生物监测及鱼类残毒调查工作、全省地表水悬浮物及底泥中重金属全分析,丰富了评价水域安全的指标体系;对617家国控重点源、51家省控重点源的748个排污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获得数据8万余个,查出超标企业64家;全省有2个市级站、10个县级站顺利通过了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有力提升了市县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在湘、资、沅、澧四个水域兴建20个水质自动站,确保自动监测网络覆盖了全省主要水系;在24个重点县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推动县级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县域总量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固体废物管理
编制完成《湖南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湖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排查出涉危废企业1433家,其中产废企业1036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356家。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 29 家企业申请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换发证及变更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备案管理制,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出口备案核查工作。加强源头监控,对产废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行一厂一案,一厂一档制度,监控企业产生、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流程。
辐射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2011年,全省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85家,截至年末,我省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达2359家。加大电磁辐射纠纷调处力度,召开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工作座谈会,要求提高基站抽测比例,在市级公司明确机构和人员参与项目建设与辐射纠纷处理,构建电磁辐射纠纷处理平台。举办“全省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人员培训班”,提高辐射监管水平。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省本级、益阳市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项目建设已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