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厦门特大走私案查处始末

2011年07月23日11: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厦门远华 特大走私案 厦门海关 赖昌星走私 领导干部 红楼 证据确实充分 监管 利益观 办案人员

打私反腐未有穷期教训深刻警钟长鸣

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并对犯罪分子依法严惩,是1998年以来全国打私斗争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展示了我们党、国家政权和人民的伟大力量。这场斗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走私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恶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据统计,走私猖獗时,全国每年走私进来的商品价值高达上千亿元。国内众多生产企业受到走私冲击,经营遇到巨大困难。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以及成品油和化工化纤产品走私影响,中国石化集团1至5月累计亏损24亿元。

有一组数据可以证明走私犯罪的危害和打击走私后取得的显著成果:随着全国打击走私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关税收入迅猛增长。1998年上半年全国关税收入364.18亿元,经过打私,下半年比上半年平均每月增长幅度达37%。1999年,全国海关关税收入达到了1500亿元,超额50%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全年税收任务。2000年,全国海关关税收入达到2241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在清除了走私和腐败之后,厦门的经济也得到健康发展,投资环境日趋改善:1999年厦门市国内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了14.8%,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了16.89%;厦门关区关税收入较上年增长了138%。2000年,厦门市国内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15.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3.8%,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6.1%。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厦门特大走私案所反映出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关系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高度,认真加以反思并切实引以为戒:

━━厦门特大走私案再次揭示,走私滋生腐败,腐败助长走私,打击走私必须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才能取得根本成效。以赖昌星为代表的走私犯罪分子为了谋取非法暴利,大肆拉拢腐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走私犯罪分子的腐蚀利诱下被拉下水。这是厦门特大走私案中最令人触目惊心的一面。

走私在一些地方一度屡打不绝,很大原因在于当地个别领导干部与走私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纵容、包庇甚至直接参与走私。国家巨额税款大量流入极少数走私分子和腐败分子的腰包,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走私还腐蚀人们的灵魂,滋生腐败,毒化风气,诱发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

大量事实充分说明,打击走私务必要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各级党政部门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打击走私和铲除腐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作出不懈努力。无论情况怎样变化,走私犯罪分子手段如何狡猾,腐败分子怎样变换方式,只要触犯党纪国法,该抓的抓,该撤的撤,绝不能手软。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在严打走私犯罪活动的同时,针对近年来一些领域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彻底清除走私等丑恶社会现象产生的土壤,逐步把市场经济秩序真正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要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强化监督和管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走私、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还在于一段时间内当地党组织治党不严,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使少数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他们中有的人丧失了责任心,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规定置若罔闻、阳奉阴违;有的人则对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不闻不问,有的甚至同流合污。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我们党执政以后,取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但随着党的地位的变化,党员和干部的地位也发生变化,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都面临着一个新的极大的考验。江泽民同志指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时刻把人民的利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论社会怎么发展,对共产党员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一定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法纪和思想教育,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公仆意识,增强法制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要代表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厦门特大走私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从严要求,加强监督,严格党内生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对严重失职的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严肃追究责任。

━━在新的历史时期,要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并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厦门特大走私案表明,本该层层把关的海关、商检等部门,由于一些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大搞权钱交易,致使“国门”洞开。当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要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制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政策,出台重大的改革措施,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做到存利去弊,完善决策,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当前,各级党政部门正采取措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管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同时,进一步将党内的、社会的、行政的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整体合力,加大监督力度。

我们的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建党80年的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和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着我们党的主流,腐败堕落分子只是极少数人。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清除了这些“毒瘤”,我们党的肌体将更加健康,更加坚强。

打击走私,惩治腐败,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衰成败。警钟当长鸣,利剑须高悬!(新华社厦门7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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