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结果

2011年06月27日17: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新华社本级和所属新闻信息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华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新华社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重大损失浪费问题,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和2009年,新华社在尚不具备实施条件情况下,申请并取得了“音视频部、新闻信息中心搬迁”项目财政拨款1600万元。该项目至2010年才开始实施,年底形成结转资金1320.16万元尚未使用。

2.2010年,新华社未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将“多媒体数据库智能检索系统扩容升级”等项目资金11324万元一次性拨付给所属承建单位,并全部计列了支出。截至2010年底,实际支出738.56万元,结存10585.44万元。

3.2010年,新华社本级在“容灾备份和应急通信系统”项目中列支了不属于该项目预算内容的电脑、传真机等支出704.8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新华社未经财政部批准,将预计的超收事业收入4305.04万元批复给所属单位用于基本支出。

2.截至2010年底,于2008年投入使用的新华社食堂综合楼工程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也未计入固定资产。

3.2010年4月,新华社未经财政部批准,出借5000万元给新华音像中心用于投资;2009年5月,所属新闻信息中心未经财政部批准,出资2000万元,用于股权投资。

4.2010年7月,新华社本级实施的合同金额2600万元的装修工程,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009年,所属新闻信息中心印刷业务49.0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5.2009年和2010年,所属新闻信息中心在基本支出中编列和核算项目支出2265.28万元;在本单位事业支出中,计列新华社本级支出1480.52万元。

6.所属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和中国环球公共关系公司使用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发放项目活动劳务费84.7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合理、在基本支出中编列和核算项目支出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编报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少计项目结转、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尽快安排食堂综合楼竣工财务决算;对自行安排超收事业收入问题,要求今后规范预算批复,如需调整应报财政部审批;对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项目资金、所属单位扩大支出范围、未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出借资金和对外投资问题,要求尽快向财政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所属单位使用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发放活动劳务费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华社应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提高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提高其财务管理意识和会计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华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工作。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华社积极整改,已对食堂综合楼按暂估价计入固定资产账;将出借资金5000万元问题的整改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批。所属新闻信息中心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补办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手续,并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其他问题进行了整改。

(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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