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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上海将就《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居住证》将实行积分制,有效期为1至5年。通过设置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居住证》A证的申请人进行评分。经评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A证;《居住证》C证持有人根据自身情况累积分值,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以转办《居住证》A证。持A证的人员,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记者王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