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美国对华签证政策变革解析

2012年02月29日15:4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签证政策 美国签证 签证有效期 美国留学 学生 完成学业 家长 特殊才能

北京2012年2月29日电 /美通社亚洲/ -- 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2月9日下午在北京宣布,自2月13日起,美国驻华使团将开始实施一项简化签证审理手续的试行计划。一些合格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如果在之前持有的签证失效48个月(即4年)内续签,且签证种类与上次相同,则可以为他们免去面谈,予以续签。在中国,该计划将涉及到之前持有 B(临时商务及旅游访问者)、C1(过境)、D(机组、船组人员)、F(学生)、J(交流访问)、M(非学术学生)以及 O(特殊才能)签证的人员。不过骆家辉大使也指出,美国领事官员仍然有权面谈任何他们判定需要亲自面谈的申请人。

伯乐留学美国部相关老师在接到这个消息后,针对此次政策改变对目前留学签证形势影响进行了解析说明,以方便广大准备到赴美留学的学生和家长更清楚的了解到新的签证政策改变对自身赴美计划的影响。

1) 针对于已经获得美国签证,并且在签证失效的4年期间进行签证,省去了面谈的环节。例如甲在2011年1月份申请到美国 F1 签证(签证有效期到2012年1月份),在2011年8月份因为身体原因回国修养,在2012年6月月份考虑继续到美国完成学业,则继续申请 F1 签证,按照2月9日公布的签证政策甲可以免去签证面谈。

伯乐留学美国部针对美国此次对华签证政策变革对目前留学签证形势影响进行了解析说明,以方便广大准备到赴美留学的学生和家长更清楚的了解到新的签证政策改变对自身赴美计划的影响。

2) 在签证失效的4年内续签,申请的签证类型须与上次相同。同样是上例中甲如果在201年6月份申请美国的 B1&2 签证,则需要进行签证面谈获得签证。

3) 在签证失效的4年内,需要提醒的是注意这个签证失效的时间。例如甲在2006年1月份申请到美国 F1 签证(签证有效期到2007年1月份),在2006年8月份因为身体原因回国修养,在2012年6月月份考虑继续到美国完成学业,则继续申请F1签证,按照2月9日公布的签证政策甲需要通过面谈的方式申请美国签证。

4) 这一新的签证政策的出台势必使现在正在如火如荼的美国留学申请竞争更加激烈,申请到美国留学的人数将会再创新高。

在面对这一新的签证政策,对于已经获得美国签证,在签证失效4年期间申请一类别签证的学生是一个福音。这也将会扭转美国签证预约面试难这一问题,也大大提高了美国使领馆的签证处理效率简化了签证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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