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贿赂要求报告发布 近60%由政府人士提出

2011年12月08日15: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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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与其他六个国家的贿赂要求模式比较

美国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2011年12月8日电 /美通社亚洲/ -- TRACE 今天发布了 2011 BRIBEline United States Report(2011年 BRIBEline 美国报告),这是该组织第七份针对特定国家报告的贿赂要求的分析报告。此前的报告分析了巴西、墨西哥、乌克兰、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等六国的贿赂要求模式。

“美国报告是对防止贿赂做出的又一重要贡献。”,TRACE 创始人兼主席 Alexandra Wrage 表示。“BRIBEline 让人们更深入地了解贿赂交易的形式。反过来,企业在培训员工时可以不再局限于学术或法律分析,因为他们可以更现实地讨论如何鉴别和应对贿赂要求。”

该报告总结分析了2007年7月11日至2011年11月15日匿名报告给 TRACE 的在线部门 Business Registry for International Bribery and Extortion(国际贿赂与敲诈事件登记处,简称“BRIBEline”)的发生在美国的73次贿赂要求。

从美国报告中得出的一项关键结论是以换取不正当好处而目的要求贿赂的现象普遍存在。美国超过1/3(在 BRIBEline 迄今研究的国家中比例最高)的贿赂要求是以不正当报偿为前提的,其中有赢得新业务(在所有报告的要求中占25%)、同意尝试影响政府官员以换取贿赂(5%)或接受不正当的优厚待遇,如有利的法院裁决(4%)。

这份报告还表明,私营部门(公司代表)是美国贿赂要求的重要来源,占所有报告要求的21%。尽管如此,大多数贿赂要求,近60%是由政府相关人士提出的,不论是联邦、州还是地方政府,其中包括政府官员(16%)、警察(14%)、执政党官员(8%)、国有企业雇员(7%)、军人(5%)、市政府官员(4%)、州政府官员(1%)和法官及司法代表(1%)。

政府官员要求贿赂报告中,有七份报告涉及美国总统办公室或美国副总统办公室的官员。匿名贿赂报告人称,这些官员要求贿赂的事情发生在2002年至2007年期间。

它还揭示了高额贿赂要求的模式。报告的美国贿赂要求中,约60%是经常性的,也就是说那些贿赂是多次要求的。44%左右的贿赂要求总金额少于5,000美元;25%高于50,000美元;10%以上超过500,000美元。70%以上要求现金;其余则要求在医疗费或学费上获得援助(10%);礼物、娱乐或宴请(8%);性(7%)或特殊的旅行安排(3%)。

从 TRACE 在其完成的七国报告中对贿赂要求模式的比较分析来看,在这些国家中,美国政府官员提出贿赂要求的比例最低,而私营企业高管提出的比例则最高。

“这份报告显示,在美国运营的企业应考虑培训员工妥善应对有权势的政府官员或企业高管提出的贿赂要求。”Wrage 说。“尽管企业行贿所得的好处似乎充满了说服力,尤其是在经济困难时期,但是随着海外反贿赂法在国际执行的力度日益增强,并且美国严厉实施国内反贿赂法,贿赂的风险正在日益上升。此外,当公众了解到某家企业获得了不当利益或与某位政府高官过往甚密的时候,贿赂调查或定罪将严重损害品牌形象和声誉。”

BRIBEline 是一个匿名在线报告系统,提供各国贿赂要求相关信息:要求贿赂的主体、贿赂支付方式、贿赂是否分期支付及其频率(如果是分期支付)以及为得到贿赂而做出的承诺。可访问 www.TRACEinternational.org查看目前已完成的七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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