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办发1号文:限购范围更广且更加严厉

2011年01月30日10: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房地产市场调控 房价上涨 国办发1号文 指数 2010年 房价控制目标 销售面积 搜房网 调控政策 户籍居民

北京2011年1月28日电 /美通社亚洲/ -- 2011年1月26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国办发1号文”),提出“明确房价控制目标、更大范围更加严厉的限购政策”等一系列政策。中国指数研究院解读如下:

政策要点:

首次明确提出“房价控制目标”,表明调控从通过行政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转为直接调控房价。各地政府需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并在一季度公布,标志着中央政府继续调控、遏制房价上涨的强大决心。此外,调控目标从国发10号文的“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明确为“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所有城市)”,这表明全国主要城市房价趋稳甚至结构性下跌的可能性正在加大。

行政手段继续升级,限购范围更广且更加严厉。“国办发1号文”公布了更加严厉的行政手段,特别是限购政策更加严厉(已有2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1套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房),涉及城市更广(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在内35个大中城市甚至更多城市都将限购)。

经济、金融、税收等手段全面升级。“国办发1号文”继续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二套房首付从50%提高到60%(各地还可结合“房价控制目标”进一步提高);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从差额转为全额征收;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不得低于前两年均值,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土地等。

落实约谈问责机制,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国办发1号文”再次提出落实约谈问责机制,并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等情形纳入问责范围,有利于保证了相关政策的严格执行。

影响解读:

标志着调控政策的进一步升级和深化。2010年1月、4月、9月,中央政府先后多次出台调控措施,调控逐步升级。此次调控政策力度更严、范围更广,且出台时间早于各界预期,标志着房地产政策环境的进一步升级和深化,将对2011年的房地产产生显著影响。

市场短期需求和价格将受到显著影响。此次调控政策密度、严厉程度、出台时间均超出市场预期,特别是限购等行政措施的采用,将对市场短期需求产生显著影响,加之扩大供给等政策的配合,将大大改变普遍存在的房价上涨预期,短期内需求显著下降不可避免。

201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和价格结构性下跌可能性加大。限购范围将至少包括35个大中城市(2010年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35.6%和51.6%),预计此类城市销售面积将受到显著影响(2010年北京、上海等城市下降30%以上),带动全国销售面积下降。房价方面,限购城市的房价出现结构性下跌可能性加大,新兴城区、高档物业等将受到更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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