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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资本“自由行”会带来什么?——温州开放个人境外投资利弊谈
新华网杭州1月17日专电(记者 张遥、章苒)新年伊始,温州市政府下发《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这使温州成为我国第一个放开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城市。
把温州作为实验室,允许民间资金境外“自由行”,其引起的震动远远超越了资本市场本身。一个相对封闭的金融体系洞开一隙,会不会影响到长远的金融安全?海外投资的便利,是否有助于将东奔西突的民间资金引向境外?依靠放开个人投资来治理流动性泛滥、缓解通胀、扭转贸易逆差,这一设想的依据何在?另外,资本自由行是否会给洗钱打开方便之门?
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破冰”
不用再为了境外投资专门开设公司,也不用把手头资金悄悄托付给海外亲友,温州人经过一个多月的项目审批就能把钱投向境外市场——新年伊始,温州率先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破冰”。
根据试点方案,凡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温州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取得因私护照的个人,都有资格提出境外直接投资申请。
试点方案还规定,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单次不超过300万美元。如果是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试点期间,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以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试点方案主要是鼓励实业投资,投资境外股票和房地产仍然是禁止的。”作为这一试点的推动者,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局长苏向青说,“我们在审批中会严格把关。”
来自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温州市2009年的人均GDP超过三万元。据保守估计,温州民间流动资金规模在6000亿元到8000亿元之间。与此同时,每年前来温州推介的众多海外投资项目中,90%的项目都是面向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资者。
“种种数据和迹象都表明温州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有需求、有市场。与其让巨大的民间资本通过地下方式挤出去,不如疏通一条规范的渠道,政府也能掌握民资流向,便于管理。”苏向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