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8日在郑州召开的第二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上,商务部提供的中小资金成果展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简称中小资金)已运用了50亿元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01年——2005年共惠及近8万家中小企业,资助各类项目超过10万个,直接支持出口347.3亿美元。
据商务部介绍,中小资金政策1999年实施以来,河南、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利用5亿元资金,使中部地区的中小企业从2001年的5000余家,发展到2006年的25000多家。截至2006年底,这些中小企业累计出口额已达500多亿美元,占中部地区累计出口总额的46%。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司中小企业办公室副主任胡宗瑞介绍,为促进中小外贸企业发展,1999年我国设立了中小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等。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测算,中小资金每运用1元人民币就可带动38元人民币的出口额,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胡宗瑞说,年出口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中小外贸企业,都可以申请这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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