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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
2000年2月,江泽民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指出:“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状况和战斗力、领导水平。只要我们党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民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5月,他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工作时又对这一论断做了进一步强调。“三个代表”的思想是江泽民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刻,对如何搞好党的建设,保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进行战略思考所得出的科学结论,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源泉,是对党的性质、根本宗旨、历史任务的新概括。它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思想。他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报告中,他还指出:“提倡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同时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2000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2001年1月,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他明确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理念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政治理论的一个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