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2)

2011年04月13日14: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业务类公务员 党员民主权利 党内选举制度 历史唯心主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优越性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2)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赵紫阳

中央、地方、基层的情况不同,实行党政分开的具体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党中央应就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推荐人员出任最高国家政权机关领导职务,对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领导。省、市、县地方党委,应在执行中央路线和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对本地区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它们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保证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指示在本地区的实施;对地方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向地方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协调本地区各种组织的活动。它们与同级地方政权机关的关系,应在实践中探索,逐步形成规范和制度。乡、镇一级的党政分开,可以在县一级关系理顺后再解决。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不再对本单位实行“一元化”领导,而应支持厂长、经理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事业单位中的党组织,也要随着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推行,逐步转变为起保证监督作用。

为了适应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的转变,必须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今后,各级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党委办事机构要少而精,与政府机构重叠对口的部门应当撤销,它们现在管理的行政事务应转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各自向批准它成立的党委负责,不利于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要逐步撤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处理法纪和政纪案件,应当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现在由上级行政部门党组织垂直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逐步改由所在地方党委领导。

从党政不分到党政分开,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指出,党政不分实际上降低了党的领导地位,削弱了党的领导作用,党政分开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党政不分使党顾不上抓自身的建设,党政分开才能保证做到“党要管党”;党政不分使党处于行政工作第一线,容易成为矛盾的一个方面甚至处在矛盾的焦点上,党政分开才能使党驾驭矛盾,总揽全局,真正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党政不分使党处在直接执行者的地位,党政分开才能使党组织较好地行使监督职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全党同志都应该自觉地、积极地、高高兴兴地投入这场改革,实现这一历史性的转变。

(二)进一步下放权力。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不仅表现为行政、经济、文化组织和群众团体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领导机关,还表现为基层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领导机关。一方面,领导机关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陷于事务主义而不能自拔;另一方面,基层缺乏自主权,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克服这一弊端的有效途径是下放权力,这一点已为农村改革所证明,应当在其他方面进一步实行。

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应由下面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做到地方的事情地方管,中央的责任是提出大政方针和进行监督。在政府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上,要按照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原则,将经营管理权下放到企事业单位,逐步做到各单位的事情由各单位自已管,政府的责任是按照法规政策为企业服务并进行监督。在党和政府同群众组织的关系上,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依照法规和政策办事。为了使企业具有充分活力,为了更好地发挥城市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作用,下放权力必须以扩大中心城市和企事业单位的权力为重点。凡是规定下放到城市和企事业的权力,各中间层次一律不得截留。这是打破条块分割的重要措施。

下放权力涉及到许多规章制度的改革,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转变职能和改革机构,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逐项做出具体规定。

(三)改革政府工作机构。

官僚主义现象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依然严重地存在着。由于经济的、文化的和社会历史的原因,我们同官僚主义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都将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应该看到,政府机构庞大臃肿,层次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扯皮,也是形成官僚主义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下决心对政府工作机构自上而下地进行改革。建议国务院立即着手制定改革中央政府机构的方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付诸实施。

为了避免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这次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要从机构配置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出发,适当加强决策咨询和调节、监督、审计、信息部门,转变综合部门的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节控制能力。要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清理整顿所有行政性公司和近几年升格的机构,撤销因人设事的机构,裁减人浮于事部门的人员。

为了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必须认真做好机构变动中的人员调整。要做到工作能正常运转,人员有妥善安排。从总体上说,这次机构改革在人员问题上要解决的,主要是调整结构,提高素质。要把人员的调整和培训密切结合起来,有计划分步骤地将一部分人员调整到需要加强的国家机关以及经济、文化组织。

为了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并使行政管理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必须加强行政立法,为行政活动提供基本的规范和程序。要完善行政机关组织法,制定行政机关编制法,用法律手段和预算手段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层层建立行政责任制,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制定行政诉讼法,加强对行政工作和行政人员的监察,追究一切行政人员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活力、效率、积极性的提高,离不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近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是,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重大缺陷,主要是:“国家干部”这个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这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二是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

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即制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依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推荐各级政务类公务员的候选人,监督管理政务类公务员中的共产党员。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凡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他们的岗位职责有明确规范,对他们的考核依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他们的升降奖惩应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他们的训练、工资、福利和退休的权利由法律保障。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人事工作的领导,有利于造就德才兼备的政务活动家和行政管理家,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国家行政管理的稳定性。建立和完善这样一种制度,需要相当长的过程。当前要抓紧制定国家公务员条例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组建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筹办国家行政学院。

在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同时,还要按照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主要有:党组织的领导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类似国家公务员的制度进行管理;群众团体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所在组织或单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管理。

无论实行哪种管理制度,都要贯彻和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管理,为优秀企业家和各种专门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已经并将继续引起企业人事制度的一系列变化。应当适应这种形势,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使新的企业人事制度建立和完善起来。竞争机制还应当引入对其他专业人员的管理。各行各业,都要按照各种人才成长的不同规律,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和制度,使各种专门家和事业家能够成批涌现并且迅速成长为各方面的骨干和中坚。党内党外,都要创造人员能合理流动、职业有选择余地的社会条件,破除论资排辈等压抑进取心和创造性的陈腐观念。这样,人尽其才,各展所长,大家都有奔头,增强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全社会的生机和活力就有了希望。

(五)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个重 大课题。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只有建立在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才能切合实际,避免失误。领导机关的活动和面临的困难,也只有为群众所了解,才能被群众所理解。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必须有渠道经常地顺畅地反映上来,建议有地方提,委屈有地方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之间,具体利益和具体意见不尽相同,也需要有互相沟通的机会和渠道。因此,必须使社会协商对话形成制度,及时地、畅通地、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

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当前首先要制定关于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若干规定,明确哪些问题必须由哪些单位、哪些团体通过协商对话解决。对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基层单位内部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对话,应分别在国家、地方和基层三个不同的层次上展开。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把它作为领导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去做。要进一步发挥现有协商对话渠道的作用,注意开辟新的渠道。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的权力。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必须着眼于实效,着眼于调动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致力于基本制度的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近年来,各级人大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今后应继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要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与群众的联系,使人大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并受到人民的监督。要加强全国人大特别是它的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在逐步实现委员比较年轻化的同时,逐步实现委员的专职化。要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人民政协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加强政协自身的组织建设,逐步使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常化。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历来是党和政府联系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理顺党和行政组织同群众团体的关系,使各种群众团体能够按照各自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⑶⑷)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群众团体也要改革组织制度,转变活动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赢得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信任。

近年来,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度正在不断提高。但是,选举制度还不够健全,已有的制度也还没有全面有效地贯彻。今后应当更充分地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举人有选择的余地。要继续依法坚持差额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实践证明,在选举各种代表大会的代表时,硬性规定候选人的结构比例,不利于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为了使候选人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今后除继续坚持按地区选举的制度外,可以辅之以按界别选举和其他方式产生部分代表的办法。

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是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当家作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维护全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目前,侵犯群众权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因此,必须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建立人民申诉制度,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同时依法制止滥用权利和自由的行为。必须指出,在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中,封建家长式的领导仍然存在。为了破除这种状况赖以存在的条件,应当制定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的法规,建立劳动仲裁制度,积极推进公共福利事业的社会化。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教育全党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努力做好民族工作。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不可分割。没有全社会的安定团结,经济建设搞不成,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也搞不成。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主和专政的各个环节,都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必须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一方面,应当加强立法工作,改善执法活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法制建设又必须保障建设和改革的秩序,使改革的成果得以巩固。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用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这样才能形成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新规范,逐步做到: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总之,应当通过改革,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步一步走向制度化、法律化。这是防止“文化大革命”重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而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确立的,是在大规模群众运动和不断强化指令性计划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不适应在和平条件下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现代化建设,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这种状况,要做历史的分析。这种体制,是过去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现在形势发展了,党的事业前进了,必须对这种体制进行改革。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采取坚决、审慎的方针,有领导有秩序地逐步展开,尽可能平稳地推进。在新旧体制交替期间,特别要注意防止工作上的脱节和磨擦。各项改革都要注重试验,鼓励探索,注意找到切实的过渡措施和办法,做到循序渐进。各地条件和情况不同,改革不能“一刀切”。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边远地区的改革,应当采取更为稳妥的切合当地实际的步骤。经济特区的改革,可以有更大的灵活性。军队的改革已取得重大成效。军队情况与地方不同,改革部署由中央军委另行研究和决定。

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有限的。但是,达到了这个目标,就能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良好的基础,进而逐步实现我们的长远目标。这是一项宏伟的事业。全党同志都应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这场改革中去。党的各级组织,都要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并且以自身的改革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带个好头。

六、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党,是经受了长期斗争锻炼的坚强的党。为了胜利完成这次代表大会确定的艰巨复杂的任务,更好地担负起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责任,我们必须研究新的条件下党的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转变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观念和做法,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问题,从来是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新时期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党的自身建设也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都应当体现这个指导思想。

在党的思想建设中,必须全面宣传党的基本路线,牢牢掌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校,应当密切联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经常地深入地向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以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使广大共产党员都成为自觉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斗争的先锋战士,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模范。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必须改革,克服形式主义,讲求实效。我们不可能回到过去那种封闭状态,禁止人们接触形形色色的思潮,更不能回避人们在建设和改革中产生的种种思想认识问题。这就要求抛弃空洞乏味的党八股,用群众切身的经验和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真正深入人脑。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改革开放中,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这是件好事情,是合乎历史规律的现象。我们要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好传统,并且努力创造适应新形势的各种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建设和改革的各个领域,激励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热情和献身精神,把全民族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来。

干部队伍的素质对于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决定的意义。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政治路线相适应,我们党提出的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坚持革命化,最重要的是看他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应当重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即忠诚于党的路线并能够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的干部,而不能重用那些只说空话,不干实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缺乏热情和责任心的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都要看实绩,要以此为标准,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必须大胆起用那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实际贡献,得到群众承认和信任的干部。对其中优秀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重担子。要爱护和支持在改革中勇于探索、创新的干部,允许他们犯错误,帮助他们不断总结经验,增长才干,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这样做,才能使各级领导机构充满活力。实现领导干部年轻化,当前的重点是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年轻化,建议这次代表大会在这方面迈出较大的步子。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也要年轻化,但不能机械地要求省、地、县、基层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逐级递减。领导班子内部的年龄结构,要注意梯次配备。坚持干部知识化、专业化,要注意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这几年来,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很有成绩,各级领导班子基本上符合党的路线的要求。今后要继续充实、提高,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注意稳定。

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对于党的正确路线的巩固和发展,对于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十分重要。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要从中央做起。主要是: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适当增加中央全会每年开会的次数,使中央委员会更好地发挥集体决策作用;建立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的工作规则和生活会制度,使集体领导制度化,加强对党的领导人的监督和制约。地方各级党组织也要相应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生活会制度。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明确规定党内选举的提名程序和差额选举办法。近期,应当把差额选举的范围首先扩大到各级党代会代表,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常委,和中央委员会委员。要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制定保障党员权利的具体条例。侵犯党员的权利,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必须受到党纪处分。要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和健全民主生活,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直接参与的机会。

执政党的地位,容易在党内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而这种倾向对人民产生的危害也比执政以前大得多。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使党的作风建设的任务更加突出起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恢复和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党的路线和政策,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过去那种高指标、瞎指挥的主观主义和强迫命令、动辄批斗惩罚等恶劣现象,已经大大减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绝大多数的党员干部,积极地忠诚地为人民服务,表现了很大的实干精神和创造力量。就这些方面而论,应该如实肯定,现在我们党和群众的联系是大大地加强了。改革经济和政治体制,实行党政分开,还将进一步防止党内官僚主义的滋生,使党成为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坚强力量。现在广大群众议论多、意见大的,是少数党员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干扰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败坏党的声誉。这是特别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严重问题。

在经过“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之后,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党是完全必要的。前几年的整党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同时必须指出,解决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经常工作,不可能靠一段时间的整顿解决所有的问题。老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还会产生出来。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必须经得起执政的考验;我们党正在领导改革开放,也必须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必须解决的最重大的课题。应该作这样的估计:从总体上讲,我们党是能够经得起严峻考验的,是有力量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 但也必须估计到,会有少数党员经不起考验。几年来,偷税漏税、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执法犯法、敲诈勒索、贪污盗窃、泄漏国家机密和经济情报、违反外事纪律、任人唯亲、打击报复、道德败坏等现象在某些共产党员中屡有发生。我们当然不能因为有少数党员经不起考验而改变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总政策,也不能停下建设和改革去专门打扫灰尘,必须把反腐蚀寓于建设和改革之中。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党内反对腐败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容忍腐败分子留在党内,就会使整个党衰败。对经不起考验的党员,首先要满腔热情地进行教育。但经验证明,仅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对于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能姑息养奸。

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地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他们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长期以来,我们在吸收党员的工作中存在着忽视质量的倾向,有一部分党员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条件。因此,从严治党,除了必须把少数腐败分子开除出党之外,还必须着眼于对绝大多数党员经常地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党是工作阶级的先锋队,是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队伍。是党员,就必须符合党员标准,严格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对在党政领导机关工作的党员,特别是担负主要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应该订立更加严格的规矩。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员要经受牺牲个人生命的考验;今天,必须经受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共产党员同非党员相比,任何时候都必须为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觉地更多地牺牲个人的利益。共产党员的称号之所以光荣,就在这个地方。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当然不能要求非党群众做到,但党员必须做到。如果不能做到,不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经过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就要劝他们退党,或者从党内除名。劝退和除名是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对离开党的队伍的人,各级党组织仍然应当热诚地团结他们,不得歧视打击。他们还可以做一个好公民,有什么长处还可以发挥出来,有些人还可以继续担任适当的领导工作。我们还要把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不断吸收到党内来。扶正才能压邪。应当积极地及时地表彰有坚强的党性和自觉的献身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人民利益着想,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完成党的任务的好同志。所有这些,都要作为基层党组织主要的经常工作来做,经常地进行教育,经常地加强监督,经常地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经常地整顿纪律,经常地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地处置不合格分子,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经常地发扬正气和抵制歪风,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党的领导机关有责任指导基层组织做好这些工作。这些经常性工作做好了,我们就有可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将为我们党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我们一定要适应这一伟大的变革,把我们这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党建设好。这样,我们党就能以崭新的姿态,站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成为一个勇于改革、充满活力的党,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党,选贤任能、卓有成效地为人民服务的党。

七、争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胜利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扎根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它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的思想基础,是指引我们事业前进的伟大旗帜。

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科学。马克思主义需要有新的大发展,这是现时代的大趋势。世界在发生巨大变化,人类文明在突飞猛进,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事业展现了新的前景。这一切都要求马克思主义者开拓新视野,发展新观念,进入新境界。

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历史功绩,在于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科学社会主义从学说到实践,从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到多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到当前世界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实践,都是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扩展和深化,都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同各国实践和时代发展的结合。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抛弃前人囿于历史条件仍然带有空想因素的个别论断,必然要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义下的错误观点,必然要根据新的实践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得到新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的结合,经历了六十多年。在这个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反复探索,在总结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建国三十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发挥和发展了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包括: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关于建设社会主必须根据本国国情,走自己的路的观点;关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实现现代化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观点;关于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重要特征的观点;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这两个基本点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的观点;关于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来实现国家统一的观点;关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观点;关于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外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的观点;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的观点,等等。这些观点,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我们前进的科学轨道。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必须破除离开生产力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从根本上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种种空想的界限。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从来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社会主义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推进,以至共产主义的实现,都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早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明确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当时,我们之所以必须把阶级斗争摆在中心的位置上,那是因为只有首先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使劳动人民政治上不受压迫,经济上不受剥削,才能解放生产力,现在不同了,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劳动人民已经当家作主,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直接的中心任务。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富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公有制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一句话,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和吸引力的不断增强,归根到底,都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力标准就更加具有直接的决定意义。

我们为什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因为在当代中国,只有这样做,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力的发展。为什么要坚持改革、开放?就是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进一步解放仍然受到束缚的生产力,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离开了生产力标准,用抽象原则和空想模式来裁判生活,只能败坏马克思主义的声誉。我们承认并且充分重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巨大反作用;但是,只有在承认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承认生产力是根本标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保证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能够真正适应当

代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要求,而不致陷入主观随意性。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对这个阶段的状况、矛盾、演变及其规律的认识,在许多方面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我们的许多方针、政策和理论还有待于完善,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经受检验,得到补充、修正和提高。我们既不把书本上的个别论断当作束缚自己手脚的教条,也不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东西看成完美无缺的模式。必须在实际工作中鼓励探索和开拓,在理论研究上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生活、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没有探索,没有创新,没有不同试验的比较和不同意见的讨论,我们的事业就没有生气。努力发扬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和创造活力,振奋起全民族探索创新的勇气,是我们的理论和事业不断发展的希望所在。

我们党的绝大多数同志是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和赞成改革开放的;固守僵化观念的人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人,都是极少数。但是在我们党内,认识上的偏差是会经常发生的。同一个人,在一种情况下有这方面的片面性,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可能有另一方面的片面性。不要把思想一时跟不上改革步伐说成是僵化,也不要把思想解放中讲了点过头话说成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偏差和片面性的产生,说到底,是主观认识脱离客观实际。克服的根本办法,是引导大家面向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实际,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仍然是我们的基本口号。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很多,尤其需要全党同志加强团结,统一思想和认识,同心协力地开拓前进。党的队伍团结一致,生动活跃,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就必定兴旺发达。

伟大的实践需要伟大的理论。中国十亿人民正在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如此丰富生动的实践,为我们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概括提供了取之不竭的源泉。当前,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的状况,同我们正在进行的伟大事业相比,是很不相称的。改革开放已进行多年,改革开放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仍然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摆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高中级干部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同各条战线和各个地区的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我们党正处在新老交替的重要历史时刻,大批新同志加入党的队伍,大批新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在这样的时刻,认清马克思主义必须有新的大发展这个现时代的大趋势,向全党提出在实践中学习和丰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任务,并且建设一支包括大批新生力量的富有创造精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意义更为迫切,更为深远。

同志们!历史交给我们的任务是伟大而艰巨的。让我们党同全国各族人民,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让我们大陆同胞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祖国统一和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伟大旗帜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胜利的根本保证。

我们的事业是走向未来的事业。党和人民总是把自己的最大希望,寄托在代表未来的蓬勃向上的青年身上。中华民族的振兴,美好未来的创造,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胜利,要靠全体人民的努力,归根到底,要靠广大青年继往开来,脚踏实地,艰苦奋斗。

同志们!当前国际形势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在世界各国人民为维护和平、谋求发展所作的巨大努力的推动下,制止军备竞赛和侵略扩张,主张实现真正裁军和早日解决地区冲突的呼声日益高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苏最近就中导问题达成了原则协议,东西方关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我们对此表示欢迎。但必须清醒地看到,达成这种原则协议仅仅是朝着裁减军备迈出的第一步。军备竞赛远未停止。“热点”一个也没有消除,个别地区的冲突还存在着升级的危险。国际形势真正实现缓和,还将经历一个漫长、艰难甚至曲折的过程,各国人民仍须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我们将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道,努力推动国际形势朝着有利于世界人民、有利于世界和平的方向继续发展。

中国的革命和建设,是人类进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曾经震撼世界,增强了世界进步力量和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必将对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进一步增强科学社会主义的吸引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征途上,我们已经取得了第一步胜利。我们还要为夺取第二步、第三步新的更大的胜利而奋斗。我们坚定地相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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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网 | 时间: 2002-04-12 | 文章来源: 千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