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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主任:
吴井光
机构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2. 拟定各阶段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及省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县(市)、贫困村的建议。
3.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4. 协调拟定省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扶贫、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
5. 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活动,协调组织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联手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业帮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工作。
6. 拟定全省联手扶贫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8. 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9. 负责扶贫培训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10. 制定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干部扶贫开发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 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2. 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处
政策法规处
计划统计处
社会扶贫与培训处
老区工作处
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邮编:570000
网址:http://fpb.hainan.gov.cn/fpb